“上小學6年級的女兒碰到了算術難題,要是我用高等數學、代數方法解答,儘管很容易,但女兒總是一頭霧水,對錯難分。後來,在老師家一經指點,她就弄得十分清楚了。”吳玉婷的父親告訴筆者。吳玉婷是“保姆式”教師輔導的一名小學六年級學生,在湖南省郴州市一所小學就讀。1個月前,她被父母送到老師家寄宿,老師也順理成章地成爲她學習、生活的“保姆”。
據郴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法學碩士張劍生調查分析,目前在郴州城區各中小學校中,“保姆式”教師比例約爲15%,主要是語、數、外等主要學科及音、體、美等特長課的任課老師。這些“保姆式”教師因受家庭居住條件和自身精力的限制,家中一般只寄宿1至兩名學生,最多的也不會超過6名學生。名望高的老師月收費1000元左右(包括伙食費)/人,一般老師的月收費大約400至500元/人。
家長送孩子到老師家寄宿的動機不外乎是在家沒有時間、精力管理和教育孩子,以及孩子某幾門學科成績不理想或想獲得更高層次的知識,需要進行個別輔導教育。
對這種特殊的現象,社會上持否定意見的人存在兩種看法,一是認爲這與素質教育背道而馳,二是認爲老師在撈外快。他們認爲,教師作爲一個特殊的職業,教育對象是人而不是物,老師的言行舉止都對學生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和教育,其個別輔導行爲不能夾雜金錢關係。一些老師也對這種特殊的現象提出了質疑:不管是課堂上,還是課外時間,採取不同途徑個別輔導學生是老師的職責和義務。而“保姆式”的教育首先容易滋生畸形的師生關係,使被輔導學生成爲學生中的新“貴族”;其次是老師與學生關係過於親近,會使老師的尊嚴感、教育效能受到影響;再次是會造成學生過分依賴老師,埋沒其獨立思考自我創新的能力。因此校方對這一現象更多的是持否定態度。
教育行政部門對此既不反對,也不提倡。有關人士表示,只要是家長、老師雙方自願,在符合法律,不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對學生和家庭沒有危害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對這種現象加以干預。(李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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