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教委獲悉,爲對高中選課實驗進行規範和指導,市教委昨天下發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選課指導意見》。
《意見》規定,要建立健全學生選課導師制,每位學生都有一位保持長期聯繫的選課導師;選課導師可以由學校指派,也可由學生在學校範圍內自行選擇;導師爲學生提供選課方面的指導,在學生學習遇到問題時提供必要的諮詢與幫助。有條件的學校可試行選課試聽制,學生可提出調整選修計劃的申請,有較大的自主選擇研修課程的機會,並落實學生本人、家長(監護人)的簽字確認制;學校應有效解決選課、排課、編班中的操作問題;有條件的學校應依託校園網,開發選課軟件和數字化的課程管理與評價系統,爲學生的選課提供幫助,彙總學生選課情況,進行課程編排,併爲師生和家長提供查詢和互動平臺。此外,市教委強調,選課主體是學生,教師、家長可以爲學生的學習計劃和未來發展提出建議,但不能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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