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給學生定做“韓版”校服,因爲男裝太帥、女裝太漂亮,有家長就慌了:天哪,穿成這樣,不早戀纔怪!學校只好放棄,繼續維持原來老土的運動服。
學生要戀愛,與校服何干?但作爲一個身在校園的人,筆者對此類事司空見慣。學校組織郊遊,本打算去比較偏遠的地方,大多數家長都沒意見,但只要有一兩個家長出來嚷嚷“那不安全”,結局就是取消原定計劃,讓學生們去“去了一百回”的城區公園。有想法的老師想減輕一點學生負擔,試驗下午不補課,組織學生球賽,但只要有個別家長抗議:“打球能考上大學嗎?”就只好停賽補課。有一次最誇張,一位母親抗議她女兒和男生同桌:“一天到晚和男生同桌,不早戀纔怪呢?”班主任把她女兒調成和女生同桌,她還不滿意,要求她女兒周圍坐的人都得是女生,班主任不理她,她就到處去告狀,鬧得雞犬不寧,最後校長下令:照辦。
這類極端的家長絕對只是少數,大多數的家長還是很通情達理的,但爲什麼大多數平和、開通的家長的意見得不到充分表達,我們的教育卻總是容易被少數極端家長的意見所脅迫呢?
這原因大約還是得從我們學校的權力結構中去分析。校園生活大約由這樣幾部分人構成:校方管理層(某些時候就表現爲校長一人)、教師、職工、學生、家長。在這中間,權力幾乎完全集中在校方管理層手中,教職員工多少有些發言權,但學生家長就基本沒有發言權。
這就造成了一個後果,在一般情況下,校方管理層是不太重視家長們的意見的。大多數家長,也習慣於做沉默的羔羊,校方提什麼要求,就照做。但少數極端的家長往往很會“鬧”,會到處告狀,找媒體找記者,會一天到晚打電話騷擾,乃至蹲在你家裏吵……官場的規則是,只要你那一畝三分地裏有人嚷嚷,無論對錯,就算是事故。校方管理層的人如果想在仕途上有所發展,一般都會採取息事寧人的方針,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時,常常就妥協了事。
其實,像選擇校服這種事,最好的解決方案應當是:校方提供幾套校服供選擇,然後通過某種方式,讓家長、學生、老師投票決定。最後,得票最高者中選。如此,大多數平和、開通的家長的意見就會得到表達,而極端分子就會得到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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