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北京綠卡持有人的女兒,戶籍在海南的小敏獲准進入北京市重點高中讀書。然而隨着打擊高考移民政策的落實,小敏成了犧牲品。海南戶籍的她,無法在北京報名高考;學籍在北京的她,也已無法滿足海南的報名條件。
——《京華時報》12月3日
現實就是如此矛盾,打擊高考移民政策從整體來看,確實是維護教育公平與正義的一大利器;但當它加諸在某個具體的人身上時,卻由於缺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辨證精神,其正義性頓時變得模糊起來。尤其對於像小敏這樣的無辜受牽連者來說,這項政策不僅沒有任何正義關懷,反而是阻礙教育公平實現的銅牆鐵壁——她甚至連最基本的“高考權”都得不到保障。
然而,在我看來,與其說小敏是打擊高考移民政策的犧牲品,倒不如說是北京人事政策與教育政策發生齟齬的受害者。
小敏的媽媽周靖女士持有北京綠卡,按照有關綠卡政策,周靖“2004年獲得綠卡,3年後就能獲得北京戶口,女兒2009年參加高考,基本上不耽誤。”但顯然,這種頗具理想色彩的政策預期遭遇了現實的堅冰——“‘滿3年調轉北京戶口’的說法,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落實政策。”這,或許就是我們習以爲常的政策落實的滯後性,不僅損害了周靖女士的正當權益,連她的孩子都一起受殃及。
人事政策遲遲得不到有效執行,而打擊高考移民的政策卻後來居上,“小敏”們身陷教育困境在所難免。既然綠卡政策出臺在前,打擊高考移民政策都理應對“小敏”們網開一面——一項政策固然要求得公平與正義的最大化,但它也絕不能因此傷害到任何一個無辜者,這是一個不能踏破的底線。
無論如何,“小敏”們的高考權都不應成爲打擊高考移民政策的犧牲品。有鑑於北京人事部門綠卡政策落實的滯後性才導致今天的局面,他們顯然不能置身事外作壁上觀,他們有責任與北京教育部門協商談判,儘快拿出周全、可行的解決方案,把高考權還給像小敏這樣的孩子。
更重要的是,必須履行當初的“契約”,把綠卡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以避免再出現此類糾纏不清的事情。須知,任何兩種政策的牴觸和斷裂,不知會使多少人無端受到傷害,這對一個家庭或個人,是不能承受之重。(張若漁)
讀稿者說
這樣的結果,對一個家庭或個人,是不能承受之重;那麼,對整個社會,是否就是一個“可以承受之重”了呢?
按照我們過去習慣的思維,會說“政策不是萬能的”,會強調社會轉型期,“政策疏漏是難免的”等等。就是在這類居高臨下、漫不經心的“大言”中,個人的權利被輕慢、忽視、侵害;而一個人的權利可以被忽視,就意味着其他人的權利一樣可以被忽視。社會是一個個具體的人組成的,個人的利益可以被任意忽視,哪裏還有社會的、集體的利益?
在“以人爲本”原則來看,以現代法制觀和權利觀來看,任何一個個人的合法權利都是不能被忽視、損害的,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爲此開脫。(戎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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