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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中考體育考試
海南省教育廳於3月27日下發了《2008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昇學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其中『女生例假可緩考』的新規定使中招考試增添了人情味。
2008年我省初中畢業生昇學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6日至5月6日,成績按滿分30分(A等)計入昇學考試總分。凡報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昇學體育考試。必考項目為50米跑、坐位體前屈,自選項目為男生立定跳遠、引體向上;女生立定跳遠、1分鍾仰臥起坐、由學生自選一個項目。市縣中招辦組織體育考試的成績按《海南省初中畢業昇學體育考試評分表》計分,每項滿分為10分,共30分(21-30分為A等,得等級分3分;18-20分為B等,得等級分2分,17分以下為C等得等級分1分),以實際得等級分計入中招昇學考試總分。
身患嚴重疾病及殘疾的學生,憑市縣教育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及考生家長簽署意見,經學校報市縣中招辦批准後,可准予免試,並按18分B等級得分2分計入昇學考試總分。凡獲准免試的學生名單必須在學校張榜公布。醫院證明和申請書原件裝入該生昇學檔案,供招生學校錄取時參考。
對考前突發傷病(含女生例假)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由學校報當地主考,經在場醫生核准,當地主考簽字後可以緩考。緩考應在考試日期後一周左右統一組織補考,屆時仍不能考試的學生可按免試辦法予以處理。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如考生自行放棄考試項目,則該項目作零分處理,已考項目按最後得分計入昇學考試總分。無故缺席者不予補考。(許欣 郝珊珊)
海南省中招統一考試6月21日開考 統考科目為8科

27日記者從省(海南省,下同)中招辦獲悉,我省中招統一考試於6月21日-6月23日舉行。
考前填報志願
留有修改第三批志願機會
普通中學、五年制高師、高職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今年仍實行考前填報志願(5月30日-6月15日中午12:00前)。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和家庭經濟狀況,依據錄取批次,自主填報各類學校志願。
今年中考志願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提前批志願為海南中學、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任意選擇一個學校志願。第一批志願為『省一級學校』、海南中學、海南二中和省農墾中學(部分指標)。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第二批志願為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瓊臺師專東方中學;海南實驗中學和海南中學東坡學校(參照公辦學校收費的部分指標);五年制高職、高專院校。設三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任選三所學校。第三批志願為省內外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一般普通高中學校、省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的擇校生。設3個志願,每名考生任選3所學校填報。
為提高第三批學校學生報到率,在第二批學校錄取結束後,未被錄取的考生在8月1-7日中午12:00前可修改第三批志願。學校要組織學生認真修改。修改後以網上修改的志願為准。
第四批志願為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該批次設2個志願,每名考生可選2所學校填報。
分批次錄取
市縣重點高中分指標到校
提前批次:海南中學民族特招班、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其錄取對象是世居且戶籍在我省的黎、苗、回等少數民族初中應屆畢業生,計劃單列,按少數民族聚居市、自治縣(含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市、自治縣的農墾考生)佔招生總數的80%,萬寧、瓊海、屯昌、儋州等散居少數民族聚居鄉鎮及其他市縣佔招生總數的20%的指標比例安排,按考生志願和考試成績擇優錄齲
第一批次:『省一級學校』、海南中學、海南二中及農墾中學(部分指標)。其中國興中學面向全省統一錄取的考生中民族生應佔60%。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個別市縣的生源過於集中或入圍生源空缺的情況,將由省中招辦與該校以及有關市縣(單位)中招辦協商,對錄取生源和人數作恰當調整。國興中學民族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於漢族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8分(總成績等級分)。
第二批次: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瓊臺師專附屬東方中學;海南實驗中學和海南中學東坡學校(參照公辦學校收費的部分指標);五年制高職、高專院校。為擴大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自主權,縮小初中學校間的辦學水平差距,今年市縣重點高中學校按招生計劃(不含擇校生)20%的指標分配到當地初中學校。各市縣(單位)要制定具體方案報省中招辦備案。學校錄取的『指標到校生』必須是在學校初中階段讀滿3年,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的優秀應屆畢業生。20%分配到校招標不能用於招收擇校生。省、市縣(單位)各重點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招生指標控制在招生計劃的6%以下。
第三批次:省內外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一般普通高中以及省、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的擇校生計劃。廳直屬中學、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擇校生根據考生志願的批次和順序按學業成績擇優錄齲已被第一、二批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擇校錄齲各學校招收擇校生的人數限在當年下達統招計劃人數的30%以內,超計劃的不予審批,不予辦理注冊學籍手續。
第四批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我省民辦普通高中依法實行自主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可按辦學條件,自主確定招生范圍,可以在學校所在地招生,也可以在本省范圍內跨市縣招生,但只能招錄在本省參加中考有本省戶籍的考生,對未在本省參加中考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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