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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中午,氣溫32度,與同學逛街回來的小易(化名)一進宿捨就換掉了厚重的牛仔褲,穿上了薄薄的睡衣。突然,小易發現剛買的一雙鞋子還在對面寢室的姐妹那裡,就在她要往對面寢室衝的時候,室友小樂連忙拉住她:『走廊裡有攝像頭呢,換條褲子再出去。』
小易是湘潭某高校英語系研一的學生。為了遏制接連不斷的盜竊行為,從今年6月開始,學校在每棟學生公寓的走廊都安裝了攝像頭,每層樓近30間宿捨都在監控之下。
學生公寓裝攝像頭的話題在該校論壇裡引起了強烈討論。一位學生說:『現在小偷太猖狂了,完全有必要裝攝像頭。裝在走廊拍不到寢室內部,不會對學生生活造成影響。而且,大家起碼不敢在走廊上肆無忌憚倒垃圾了。』
對裝攝像頭表示強烈反對的大多是女生。『寢室不是公共場所,怎麼能裝攝像頭天天監視呢?』小易堅決反對學校在走廊裡裝攝像頭的做法,『夏天天氣熱,寢室又沒空調,女同學難免穿得清涼一些,有個機器盯著拍,感覺很尷尬。』更有學生認為,宿捨走廊裝攝像頭的行為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
對此,法律專家各有不同看法。
『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公民隱私權的明確規定』,湘潭市湘君律師事務所盛照清律師介紹,一般認為,隱私權是公民個人生活的私密權,是指公民不願公開或讓他人知悉個人秘密的權利。學生公寓的走廊在進入寢室前,任何人可自由通行,不屬個人私密空間。因此,為公共安全考慮,在公共走廊裡安裝攝像頭,應該說沒有侵犯學生的隱私權。
『個人認為,女生公寓走廊裝攝像頭不合適。』湘潭大學法學院涂四溢老師認為:與超市、辦公樓等有所區別,學生宿捨不應算作嚴格意義上的公共場所,學生宿捨就和房屋差不多,在人家家門口安攝像頭明顯不合適,這種將私密空間由學校控制的做法,很容易造成對學生私人權益的侵害。我國尚無關於公共場合安裝攝像系統的全國性法律法規,涂四益認為這個領域的立法已非常迫切,『另外,誰來承擔保護隱私的責任?法律應當明確誰安裝誰負責的原則。』(記者李志宏通訊員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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