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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自己全部讀完了博士學業,學校卻不給自己頒發博士學位。楊某將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大學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不給其頒發博士學位的決定。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楊某系北京大學醫學部2004級博士研究生,主修神經病學專業。但是後來因為與其導師引發了一場私人矛盾,原告認為該導師對其進行變相體罰,給原告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壓力,不能夠繼續跟隨導師學習。經過多方協調,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生辦於2005年12月,將導師變更為另一位臨床型博士研究生導師。2007年5月,楊某通過博士論文答辯,但同年7月接到醫學部通知,告知楊某只能為其頒發畢業證而不能授予博士學位。
楊某認為北大依據部門文件不授予博士學位是錯誤的,而且自己因為更換導師造成原來研究課題更改、中斷,導致大部分時間用來與學校交涉,完成論文答辯已經很是不易,未能發表論文責任在研究生院,是學校造成這個結果,而且由醫學部決定不授予學位在程序上是錯誤的,故起訴要求被告撤銷不予頒發博士學位決定書。(李罡張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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