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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擅自約見網友;不得沈迷網絡與電子游戲』……24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來到深圳,就《廣東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展開立法調研。
條例征求意見稿從『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國家機關保護』、『自我保護』等五方面,對未成年人保護提出全方位要求。
自我保護
不迷網游禁止擅見網友
如何引導青少年正確使用網絡,成為條例征求意見稿的重要內容。
規定包括: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引導和監督未成年人正確使用網絡,防止沈迷網絡和電子游戲;學校2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營業性網吧;未經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不得擅自約見網友等。對於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責任,或者網吧營業者違反規定的,條例列明了處罰措施。
該征求意見稿將『不見網友、不迷網游』作為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條例中的自律行為加以規范,未有處罰措施。
家庭保護
禁止未成年人單獨居住
條例征求意見稿的另一亮點,是加重了『家庭保護』的分量。
規定包括: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歸宿,不得讓其脫離監護單獨居住;不得將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安置在副駕駛位置上,不得將其單獨留在車內。
學校保護
女廁面積比男廁多1.5倍
『學校保護』著重在『不得加重學生學習負擔』方面的規定。『對女學生的保護』,條例規定女衛生間實用面積及設施至少為男衛生間的1.5倍。 (據深圳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