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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以來,全國各個系統的心理治療和心理健康工作者深入災區對陸續復課的中小學生及時進行心理援助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目前,對災區中小學生的心理乾預已經度過了應急期,大部分心理援助志願者也開始陸續撤出災區,災區中小學9月將如期開學,地震災區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將納入正常的教育教學環節,科學、有序、持續地進行。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地震災區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組織管理和統籌協調
災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學校公共衛生專家指導委員會制訂的《地震災區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見附件1),科學指導和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災區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訂實施計劃,與9月開學工作一起部署。要及時掌握災區特別是重災區地州市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開展情況,根據需要和可能,協調安排有資質的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專家團隊深入到災區地州市進行指導和培訓。
地州市特別是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中小學學生和教師情況,依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實施計劃,對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詳細安排,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需要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專家團隊的需求,並做好專家團隊培訓當地教師和深入學校對學生進行直接心理輔導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安排。
災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有部門負責這項工作,並提供人財物的保障。要加強協調和管理,既要統籌好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又要勸阻不夠資質的團體和個人進入中小學。要對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進行監控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解決和調整。
承擔對口支援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對口受災縣教育行政部門的需求,派出專家團隊對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進行有效支援,並注意不給災區增加負擔。
教育部已委托中小學心理健康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學校公共衛生專家指導委員會組成專家團隊加強對這一工作專業指導,中央教科所也將協助四川省教育廳做好相關實施工作。
二、保證災區學校正常有序地開展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
災區中小學是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在教育教學計劃中予以安排,參照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學校公共衛生專家指導委員會制訂的《地震災區小學、初中、高中學生心理輔導課程目錄》(見附件2),認真開展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項工作。
學校開展這項工作要堅持科學性,面向全體學生分階段、分人群組織實施,創設災後心理輔導的良好校園環境,建立尊重、平等、接納的心理輔導氛圍。要在課時上適當安排專門的時間開展心理輔導與教育活動。要觀察和掌握學生的心理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對需要幫助的學生進行個別輔導。對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反映,尋求支持和指導。
校長、分管校長、班主任、思想品德課教師、體育衛生教師是災區學校開展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對口支援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和協助對他們的培訓和指導,保證他們能長期有效地開展這項工作。被選派參加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培訓的教師是災區學校開展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骨乾力量,學校要創造條件,為他們按照在培訓中學到的知識和方法,開展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保證。
三、發揮教育系統的優勢,為災區中小學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專業支持
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學校公共衛生專家指導委員會將調動教育系統的專業力量,制訂實施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專業要求,通過手冊、網站、熱線電話、電視、光盤等多種形式和途徑提供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資源,並根據災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需求提供科學指導。提倡設有心理學類專業的高等學校,通過網站、熱線電話等多種形式和途徑解答災區中小學教師的問題,為災區中小學生提供心理輔導服務。
根據需要到災區的專家工作組要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協調下,對災區中小學開展的心理援助工作進行現場指導,對需要重點幫助的學生進行專門的心理輔導。
附件1.關於地震災區中小學開展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綱要
附件2.地震災區小學、初中、高中學生心理輔導課程目錄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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