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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200字4000元,《現代金報》300字3000元,《舟山日報》600字1000元……不要以為這是媒體的稿費清單,事實上,這是浙江某高校為提高學生社會實踐的宣傳力度而特別設置的獎勵。據媒體的記者了解,這樣的『獎勵』在浙江省高校並非個案。 (8月3日《現代金報》)
據報道,僅《現代金報》自7月以來,該報社記者辦公室就先後接待了10多家高校的學生,都是要求報道其暑期實踐活動內容的。之所以要這樣做,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理學系實踐小分隊的陳隊長可謂一語道破天機:『暑期活動能夠被新聞媒體報道,這對我們參評十佳優秀團隊很有用。』
這樣的新聞既出,勢必引起輿論的強烈反彈。的確,將社會實踐和新聞報道掛鉤,不排除學校自我炒作的可能性。而且,這樣的激勵制度很容易導致原本純粹的社會實踐活動變得不踏實,甚至連同實踐的意義也一同給糟蹋掉了。
但筆者認為這根本就是少見多怪。君不見,現在社會上有幾個部門、幾個單位特別是一些政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乾工作的目的,不是投報紙有名,電視有影、廣播有聲?所謂工作乾的好,不如舔油加醋吹得好。吹得好,領導臉上有光,部門和單位的社會形象也隨之樹立。關鍵是年底先進部門、先進單位考評,新聞報道是個絕對的硬指標。就拿筆者所在的系統而言,每年年初局裡總要與所屬單位簽訂個新聞報道協議,年底完成宣傳報道任務的又是精神表彰,又是物質獎勵。反之,輕則挨批、罰錢,重則先進單位等榮譽也跟著泡湯了。如此一來,便逼著下級要麼三分新聞七分寫,要麼找新聞媒體請客送禮,請求『網開一面』。讓人實感無奈但又不得不重視宣傳報道工作。
因此,追根尋源,我覺得一些高校的『社會實踐』為了『宣傳報道』,很大程度上不能不說是受社會上某種不正常宣傳風氣的影響,是一種急功近利思想在高校的折射和反映。
當然,出現『社會實踐』為了『宣傳報道』的不正之風,也應該從一些高校上主觀上和高校評價機制上找找原因。而僅就高校自身來說,比如在增強高校競爭力上,可否變自我炒作為埋頭苦乾,而在激勵學生積極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時,可否變金錢刺激為學分考核。同時對學生講清社會實踐的真正目的和意義。這樣,『社會實踐』在一些高校恐怕就不會被當成『宣傳報道』的陪襯,甚至學子們有『宣傳報道』之意,無『社會實踐』之心了。 (作者:王志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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