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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說明
一、招生人數
蘭州大學2009年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2850人左右(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招生人數),各專業的招生人數在復試時確定並公布。招生人數包括全國統考、推薦免試等方式招收的人數,部分專業還包括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等方式招收的人數。
二、推薦免試
我校以推薦免試方式招收的碩士研究生一般為全校招生總人數的30%左右,包括從校內和校外招收的推薦免試生。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生辦法見《蘭州大學關於2009年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的通知》(另行發文,可從http://lzu.edu.cn網頁上招生欄目中查詢)。
為吸引優秀生源,凡來源於『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學的推免生被錄取後第一學年一般享受一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並為來源於『985工程』大學的推免生一次性獎勵優秀生源獎學金3000元,入學後優先申請『碩博連讀』和『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三、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5)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征得所在學校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69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單獨考試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乾,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3.招生專業:行政管理。
(三)法律碩士(J.M)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四)工商管理碩士(MBA)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保證畢業後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09年8月31日前須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2009年8月31日前須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D.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健康,且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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