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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考前這一個多月,是考生提高復習效果的最佳階段。利用好考前這段時間,是成功通過司法考試的關鍵。建議大家做好以下四方面備考功課。
檢驗復習成果,調准方向經過前幾個月的復習,多數考生對法學各科知識已至少復習過一遍,有了初步基礎,對歷年考題也有過親密接觸,對司法考試的感性認識已經基本建立,下一步就是如何過渡到理性認識。也就是說,不能只顧低頭拉磨,『著急走路也要抬頭看道』,方向錯了,走得再遠也毫無用處。所以,考前這段時間,考生要回顧復習的全部過程,找出薄弱科目、疑難問題以及掌握不牢的知識點,記下來,留待在下一輪復習中有重點地各個擊破,否則這些疑問會一直伴隨你到考試結束,並有可能最終影響到考試成績。
做歷年考題,總結分析有些考生可能很早就作過歷年真題了,說不定已做過好幾遍,認為再做沒有必要。我要提醒大家,不同階段做真題有不同的效果。在復習初期,真題可讓大家了解司考難度和常考知識點;在復習中期,可以檢驗復習成果,訓練解題思維、答題技巧、了解出題角度。所以,在這個階段做真題纔具有決定意義。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做真題時不要只局限於對錯,還要進行總結和分析。這項工作花費時間不多,總結和解析不一定要全部寫出來,只要把關鍵點找出來,心裡明白就行,每道題多花2分鍾時間足矣。
做好總結和分析是非常重要的。錯題要認真查對答案,做對的題目也要進一步查找准確解析,因為做對一道題並不是對題乾和選項都完全弄懂了,可能是蒙對的,或者是靠排除法做出來的。排除法並非不可取,甚至是考試時常用而有效的方法,但排除法的局限性和風險很大,在做多項選擇和不定項選擇題時,排除法的作用會大打折扣。
合理分配時間,做好最後衝刺法學各科的學科特點以及司考對各科的考查程度不同,大家復習時要對癥下藥,用一個多月時間進行2輪復習非常必要。第一輪在8月進行,最後一輪也就是衝刺階段在9月進行。這一輪復習的時間可以這樣分配:
法理、法制史、司法制度——這些內容較簡單,每天抽出一個小時來看。到9月初,必須花費時間強化記憶。其餘時間把精力集中到其他科目。由於多是一些記憶性知識點,考前要防止遺忘。
國際法——用4天左右的時間復習一遍,主要抓重點,尤其抓新增知識點。
經濟法——用2天時間復習重點法條。
憲法——用1至2天復習,著重點在重點法條、重要知識點。
刑法——這部分內容難度大,考查較深入,用6天時間復習,要深入理解常考罪名,如搶劫、盜竊、詐騙等。
刑訴——考查深度一般,用4天時間復習,著重復習重點法條、重要考點,如死刑復核、簡易程序、強制措施等。
行政法——考查深度一般,但由於行政法的學科特點以及考生平時很少接觸,得高分幾率不高,用3天時間復習,行政法基本原則可為備考論述題做准備,其餘行政復議、許可、處罰、國賠務必學懂。
民法——這部分內容和刑法一樣考查深、難度大、得分難,用7天時間,復習原則是抓大放小。
商法——用2天時間復習重點法條。
民訴——與刑訴類似,但稍簡單些,可用3天時間復習,內容以重點法條為主。
案例、論述——這部分題目與時事緊密相連,每周必須至少練一道案例題,研究一道論述題,動手最重要,訓練法學思維,下筆精准。
最後一輪復習最好在考試前半個月進行,由於新法必考,在最後衝刺階段,考生須將新增考點再復習一遍。
調整心態,沈著迎考除復習知識點外,考前調整好心態非常重要。司法考試考前一個月往往是考生心理波動比較大的時期。部分復習較早的考生在這時非常容易產生厭倦、煩躁的心理,戰線拉得過長,以至於失去耐性;部分下手較晚的考生則容易產生急躁、恐懼甚至放棄的念頭,主要是因為內容太多、時間太少導致心理壓力過大。所以,這段時間,考生要根據自己的實際復習情況,調整好心態,既不能急躁,也不能消極,更不能遇到困難打退堂鼓,要以積極的心理備考,沈著准備,以迎接即將到來的司法考試。(新東方北斗星培訓學校鄭其斌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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