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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關負責人答本報記者問①
問: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否享受免除學雜費政策?
答:享受。國務院文件要求,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辦學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和公辦學校學生一樣的標准享受免除學雜費政策。
問: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同時,國務院對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國務院文件在重申『兩為主』(以流入地為主和公辦學校為主)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3方面要求:一是做好統籌規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根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流入的數量、分布狀況和變化趨勢等,合理規劃學校布局和發展。二是足額撥付公用經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准和實際接收人數,對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足額撥付公用經費。三是加大教育資源投入力度。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流入較多、現有教育資源不足的地區,政府要加大教育資源統籌力度,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加大對校長和教師配備的支持力度,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需要。
問:中央財政對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是否有支持措施?
答:有。國務院文件明確規定,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解決較好的省份,中央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給予適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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