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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畢業已經兩個月了,助學貸款還貸狀況不佳又成現實問題。記者昨日從金水區法院獲悉,僅該院目前就已接到銀行起訴學生不還貸款的訴狀100多份。法官說,從辦案情況來看,其中有20人接到法院傳票後,就主動還款,或積極與銀行聯系重新訂立還款計劃,『這說明還是有部分大學生不是沒有還款能力,而是信用意識差』。對此,專業人士提醒,不及時還款,會被記入個人信用黑名單中,給以後的購房購車或其他貸款等帶來影響。
20%助學貸款有貸無還『我們民二庭的法官都受理過不還助學貸款的起訴狀,目前,僅農行和建行就接到100多份起訴狀,涉及到多所高校的學生。』金水區法院法官趙明華說。
在法官出示的一份起訴狀中,記者看到,大學生劉紅(化名)與農業銀行鄭州市行政區支行簽訂了助學借款合同及個人消費擔保借款合同,根據約定銀行分兩期向大學生發放了助學貸款8000元,在履行過程中,根據需要劉紅實際借款4000元,期限自2002年12月20日至2006年8月20日。但2005年至今劉紅仍欠本金2500元及利息未歸還。
『我們起訴的31名學生,有10人接到法院傳票後,都跟我們取得聯系,先後把錢還了。』王彪說。僅建行金水區支行目前已給2000名的學生辦理了助學貸款,還有20%沒有還貸。
這樣的問題在其他銀行也普遍存在。2006年6月,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營業部曾把清欠公告刊登在媒體上,黑名單涉及鄭州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學院、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以及原鄭州工業大學等4所高校的263名畢業生。
畢業工作後『忘記』還款家是焦作的段瑞(化名),2001年考上省內一所職業學校計算機系,2002年9月10日,因家境貧寒申請助學貸款,農行借9200元學費,段瑞承諾2004年12月份還4200元,2005年還5000元。
『但是我們自2005年2月7日,就開始催款,前後催了5次,直到今年4月25日,她接到法院傳票,纔把貸款及利息結清了。』趙明華法官說,段瑞還款後,農行管城區支行5月12日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
昨天下午,段瑞接到記者電話,對此解釋說:『其實,我是忘了,不記得還款時間,也沒接到催款通知,收到傳票,我纔想起來了。』段瑞說,她一直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都是在外打些零工,『這次還的款還向親戚借了一些』。
欠貸主要原因有三,惡意逃貸的佔少數大學生為什麼會欠貸?在王彪看來,主要原因有:
1.工作不理想,收入低,還不起;有些學生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想還也還不上。
『我貸了1萬元。』大學畢業纔1年的小周擔懮地說,和銀行簽訂合同時要求4年內還清,他現在月收入1500元,除去生活費、房租等費用,所剩無幾。
2.畢業生流動性大。借款的學生沒有手機,合同上留下的不少是學校宿捨電話。許多學生畢業後就失去聯系,而銀行不可能一個一個地上門催款。
3.契約意識、信用意識淡薄。為盡快拿到錢,有些學生簽協議時不看條款,誤以為助學貸款就是助學金,是國家給的補貼不用還。
違約學生中,惡意逃貸的學生畢竟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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