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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海南省近日出臺中小學中職教師教育教學論文代表作鑒定實施辦法,論文發表不再作為教師評職稱的硬性條件。報道說,海口市部分教師對此舉拍手稱快。讀了這則報道,筆者也不由得為海南省的做法叫好。筆者認為,海南省改革職稱論文鑒定辦法是在為教師『松綁』。
長期以來,教師評職稱一直將公開發表的論文作為硬性條件,有的教師為發表一篇論文『費盡周折』。有的地方,教師評職稱,不僅要公開發表論文,而且要在指定的刊物發表;還有的地方,教師發表的論文還要達到一定的字數,短小的文章是不被承認的;更為苛刻的是,有的地方規定,教師發表的論文必須在省級甚至國家級的刊物上,或者是核心期刊、重點期刊。這些條件對大多數教師來說,就成了難以逾越的門檻。
最大的問題是,評職稱是每個教師都要面對的事,所以評職稱對論文的苛刻要求把許多教師『捆綁』在了論文上,許多中小學教師常常為難以找到地方發表論文而苦惱不已。
一個公開的秘密是,一些報刊和出版單位也看到了教師們遇到的這個『問題和困難』,紛紛抓住機會,開闢版面專門刊登教師論文,發表論文不僅不給教師支付稿酬,而且每篇論文還要向教師收取數百甚至上千元的版面費。有的出版單位更是按照論文字數收費,出版教師論文集謀取利益。
因此,為了發表論文,教師不得不在金錢上付出代價。
面對這種情況,社會上的有識之士和不少教師也多次呼吁改革,不應把論文發表作為教師評職稱的硬杠杠,但一直沒有得到有關職能部門的回應。一直以來,教師的論文是教師教育教學水平的衡量指標,論文發表的數量多,刊登的刊物影響大,級別高,越表明論文的質量高。如果取消職稱論文公開發表這個規定,又如何來衡量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呢?
面對改革,也有人擔心如果不要求論文公開發表,論文的質量就很難保證。但問題是,一旦教師通過付版面費發表論文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我們可以知道,這樣的論文質量顯然是無法保證的。由於付費就可發表,一些教師在寫論文時,往往就沒那麼用心,有的甚至是抄襲或杜撰的,粗制濫造的論文多了,這樣的論文實難反映教師的真實水平。
筆者認為,只要有關部門出臺詳細規定,就能確保論文的質量,真正引導教師寫出好的論文。筆者還認為,與其用付錢的方式隨便發表一篇論文應付評職稱,還不如讓教師認認真真地結合教學實際寫出自己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感悟、收獲和體會、創新,這樣的論文來自教學實際,毫無疑問會更有價值。(蔣夫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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