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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從省教育廳傳來好消息,2008年秋季學期,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補助標准為小學每生每期45元,初中90元;省定地方課程免費教材補助標准為每生每期10元。免費教科書(含省定地方課程)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按照『統一征訂、統一定價、統一采購、分散支付』的原則進行政府采購。
省教育廳要求,各省轄市要將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及時下達到縣級財政,縣級財政要將資金劃入縣級財政部門開設的資金專戶。免費教科書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實際享受免費教科書學生數和實際發放免費教科書數量,按照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確定的結算價格據實結算,直接撥付免費教科書供應商的縣級機構。結餘資金全額用於集中采購能夠滿足教科書循環使用需要的存儲和消毒設備、集中采購並向學生免費提供與國家課程教科書相關的輔助學習資源(練習冊、圖冊、外語磁帶等)、集中采購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公共圖書資料,不得用於訂購或采購教輔材料。
全部免費提供教科書政策實施後,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縣鎮)嚴禁向學生收取課本費和作業本費。除寄宿生住宿費外,嚴禁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違反者按亂收費嚴肅處理,追究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學校校長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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