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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學費一張卡、獎學金一張卡,還要再辦張信用卡,進大學纔短短十幾天,手上已經拿了三張卡。武昌某部屬高校要求新生,每人都需申請一張某銀行的信用卡,否則就不給辦理學生證。
面對學生『如果沒有申請信用卡,就辦不了學生證』的投訴,學校稱『並未強迫』。不辦信用卡就不給辦學生證,還不算強迫?在『並未強迫』地引導學生使用信用卡之前,請問在培養學生的理性消費方面,校方又有多少具體作為?
銀行用『無擔保』、『無須收入說明』等優惠條款,吸引學生辦理信用卡,涉嫌違規;學校積極為銀行『推銷』信用卡,有與銀行利益合謀之嫌。如果沒有相關部門的問責,誰為大一新生的『理財』負責,自然最後的結果,只能是家長為孩子的衝動消費埋單。大學生們的消費,往往具有衝動特征,他們因為透支、拖欠而被記錄的個人不良信譽,銀行難道也會『優惠處理』,校方難道沒有責任?要知道,這些孩子工作後,還要借房貸、要憑信用在社會上立身。
學校解釋說,『現在大二大三很多學生都自己辦理了信用卡,由學校統一辦理速度快,申請成功率也高些。』按照這個邏輯,學校『不辦信用卡不發學生證』,是『仁慈』的舉動?學校作為大學生的管理者,難道不知道大學生信用卡使用透支現象,已經嚴重且普遍地存在?學校對此不僅不聞不問,反而涉嫌強制和引誘,繼續擴大信用卡在大學生群體的佔有率,這又作何解釋?學校方實在該彌補一下自己教育倫理的滑坡、教育亂為的行為了。(作者: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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