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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因工作關系接受學生『吃請』的,一經查實,校方可立即要求其『下課』。26日下午,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經濟管理系老師吳菲(化名)在與學校簽訂新的聘用合同中,看到這樣一條新規。
據介紹,在這份新合同中,不僅『吃請』被嚴令禁止,老師因工作關系收受學生或家長的禮品、現金等物,也屬『觸雷』,一旦違犯,學校將解除與教師的勞動合同。和吳菲同時簽署合同的,還有該校160多名教職工。
該校人事處處長蔡群表示,近年來一些高校有少數學生為了考試過關、獲得獎學金或其他榮譽,以給老師送禮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使原本單純的師生關系『變了味』。學校此舉,意在催生教師工作的新風貌。『但老師和學生間因私人感情而進行的聚餐等活動,學校不會過分乾涉。』蔡群說。
但也有學生表示擔心:『老師和學生到底是因為工作關系還是私人感情出去吃飯,這個界限好像比較難以把握。如果一些老師和學生關系比較近,我們給老師送小禮物或者請吃飯,會不會害他丟了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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