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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搞』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大約是早已有之的。我們的古人也很會『惡搞』,不過那時大概稱之為『惡作劇』。只是自有了網絡以來,『惡搞』纔借助先進的技術手段,形成了一定的規模,甚至造成了一種社會風氣。如今,『惡搞』之風已從網絡和成人社會蔓延到了小學校園。
據報道,廣州一些小學的學生最流行的玩法不是別的,而是將詩詞課文按韻律另行填詞,《靜夜思》、《春曉》、《望廬山瀑布》等經典詩作的惡搞版本在小學生中頗為『風行』。比如婦孺皆知的《靜夜思》被『惡搞』成:『床前明月光,李白打開窗,看見EX光,牙齒掉光光。』
這樣的『惡搞』,的確讓人覺得既可樂又可氣,但若說是多麼不得了的過錯,卻也未必。但不算大錯,並不是說就應當縱容或者放任。在成人,『惡搞』或只是一種心智游戲,觀者也只當它是玩笑,大家哈哈一樂就完事;而未成年人則很可能以『惡搞』為時髦,甚至沈溺其中難以自拔。實際上,現在在一些小學生中,不會『惡搞』的,好像就很沒『面子』,很難與別的同學打成一片,於是大家比著『惡搞』,玩笑式的『惡搞』便日趨下流,甚至成為攻擊別人的工具。有的小學生頭腦中『惡搞』的東西多了,真正的經典反而忘得一乾二淨,連幼兒園小朋友熟知的《春曉》都背不全。
這說明,『惡搞』對小學生已產生顯著的消極影響。明辨是非於成年人尚非易事,而未成年人尤難。因此,對『惡搞』之風在校園盛行一笑了之,不是負責任的表現;指望『惡搞』之風自生自滅,也不是應有的負責任的態度。假如承認禁絕社會的『惡搞』之風是不現實的,阻斷社會與校園的聯系也是不切實際的,那麼以禁止的方式來應對小學生『惡搞』,就很難奏效,甚至適得其反。
在我看來,與其取禁止反對的激烈態度,不如取關注引導的平和態度。『惡搞』經典詩詞之類,形式上是一種創造,但實際上只是一種基於小聰明、劍走偏鋒的偽創造。社會上興盛一時的『惡搞』漸趨式微,就是最好的證明。倘若教師和家長不是以拒斥的態度來看待小學生的『惡搞』,而是參與其中給予指導幫助,『惡搞』就掀不起大浪,更不可能由此消解經典篇什的價值性和吸引力。問題是,要麼一笑了之,要麼堵而禁之,迄今仍是人們面對復雜社會現象時普遍而流行的態度。(滕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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