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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書樣本
河南原陽要求學生家長簽安全協議被指立生死狀新鄉市原陽縣教體局向全縣師生印發了《中小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要求在校生家長簽字,大多數家長和學生認為《協議書》內容『偏心眼兒』,部分家長將之視為『生死狀』而拒簽。(10月15日東方今報)
學生安全怎麼保障?這個『皮球』踢給誰?首先是家長。通過安全責任協議書,學生的言行經過學校一番『嚴禁』之後,遇事『後果自負』,學校落個耳根清淨。家長於是又急了,不就指望學校通過教育提高孩子安全意識嗎?
要筆者說,學生安全,學校、家長和社會都有責任,誰都不容扯皮推諉。
出於對孩子負責任的態度,和家長溝通、協商去保障好學生的安全,這是可行的,孩子需要我們協力保護好。一紙協議書,讓家長反應如此強烈,說明協議內容有失偏頗,校方有『一廂情願』之嫌。『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這樣的責任協議下,走出校門的不是一個活潑好動的孩子,而是一個循規蹈矩的機器人!如此,學校和家長都相安無事。
事實是,孩子們不可能完全遵照安全責任協議書約束自己的行為,這是孩子的天性等多種因素決定的。學生的安全意識需要學校和家長共同潛移默化的灌輸和教育。一張協議書不能代替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更不是一個安全責任交接棒。
但一方面,家長也不能把孩子送到學校,就認為安全責任是學校一方面的事,當撒手掌櫃。家長同樣有教育孩子,提高其安全意識的責任。同時,法律上,要不斷完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條文。
一張紙,解決不了學生安全這個老大難,這樣的做法很幼稚。孩子安全出了岔,我們的學校、家長和社會誰都脫不乾系。學生安全,需要耐心細致的教育和管理,需要愛,更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作者:嚴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