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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學生的校車,必須要有市交管局核發的2008年校車標識,否則將按『黑面的』進行處罰。
昨日,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上傳出消息:交管部門將與市教育局聯手,即日起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開展為期兩個半月的集中整治,嚴厲打擊、取締一批『黑校車』。
根據相關規定:校車必須保持良好車況,並噴涂或放置有統一規定的校車專用標志。同時,校車司機應具有准駕車型3年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
交管部門將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校車進行檢查,不消除隱患禁止上路。對檢查不合格的校車單位,將責令其整改,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轄區教育部門及綜治辦。通過對校車駕駛員的資質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校車駕駛員,要求學校立即更換。
此外,即日起,交管部門將加強對校園周邊路面及學校門前的管控,嚴禁校車超員、超速、酒後駕駛、假牌駕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准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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