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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國連續發生的多起『弒師案』引出了一個重要話題,用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王定華的話說,就是『教師的安全和學生的安全同樣重要,都是重於泰山。』在師生關系還並不十分和諧的現實校園環境中,如何既維護好師道尊嚴又保障學生的權益,成了這些天滬上教育界人士關注的熱點。
對學生不能遷就10月4日,山西朔州二中一名23歲的年輕教師倒在16歲學生的刀下;10月21日,浙江麗水市縉雲縣盤溪中學一名31歲的女教師去做家訪時被學生掐死。對此,王定華表示,教師安全需要政府、社會和教育工作者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切實保護,同時要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引人關注的是,王定華副司長在講話中首次提出了一個教育新理念:『教師正當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懲戒不屬於對學生的體罰,不提倡對學生的一切行為都給予包容、甚至遷就的做法。』據悉,有關教育部門已表示,將深入研究這一問題,幫助教師正確區分合理的懲戒和體罰以及變相體罰。
懲罰不等於體罰對於教育部官員的表態,許多接受采訪的教育界人士普遍持認同的觀點。盧灣區未成年人保護辦公室負責人徐臻提出,懲罰並不完全就等同於體罰,比如對亂穿馬路的行人,警察會要求他們退回去重走橫道線,這其實也是一種懲罰手段,但絕對不是體罰;同樣,對個別錯誤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學生實施一定程度的懲戒,目的就是為了迫使他們去接受正確的意識與行為。
此前有消息說,日本正重新考慮容許學校施行體罰,以管教不遵守紀律的學生,保障教師安全。但日本的教育部門強調,這並不是准許教師鞭打學生或施行其他嚴厲的體罰方式,體罰不包括拳打腳踢,只是要讓頑劣學生罰站,或輕輕拍打他們的頭部。
教師要主動讓步在采訪中,也有的教師提出,對犯錯學生實施懲罰的度很難掌握,很容易造成變相體罰,而這恰恰又是被我國現行的《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所明令禁止的。前不久,成都市某校考慮在校內設立了『靜思屋』,讓犯錯學生獨自呆在這間屋子裡好好反思。為此校方專門召開了聽證會,結果傾向性的意見是,學生進屋反思時,應當有心理教師陪伴在旁。
南湖職校校長張雲生說,現在對一些故意調皮搗蛋的學生,懲罰的手段還真的十分有限,傳統的『立壁角』『吃麻栗子』、停課反省等都是不被允許的,甚至連給予開除的處分都很難真正實施的。通常是先教育好教師,遇到與學生的矛盾和衝突時,必須主動退讓一步,只有退一步了,纔可能避免事態擴展,纔可能有效保護好教師與學生雙方的利益。本報記者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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