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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名校校長書記大換崗漸成高潮。對此,教育部新聞發言人回應稱,重點大學黨政領導職務調整,有的因為年齡原因正常退休,有的則是工作需要進行輪崗。(11月8日《成都商報》)
我注意到,此次輪崗的幾位校長的校長任期平均為6年,這對於一名普通官員來說,在一個崗位上工作六七年時間,已經不算短了。根據我國乾部交流輪崗制度,有的地方甚至明確規定在一個崗位上工作滿五年必須進行輪崗,據說這既有利於防腐反腐,又可促進乾部正常流動,還可鍛煉乾部,激勵乾部開拓創新。但是,對於一所大學的校長來說,這卻並不一定符合工作需要。
在美國,研究型大學的校長任期平均為12.2年。而哈佛大學校長平均任期22年,其中化學家埃利奧特35歲當選哈佛大學校長,任期長達40年,在20世紀100年中,哈佛大學只有7任校長。
校長長期任期制被認為是一些世界一流大學之所以成就為一流的重要原因。研究者認為,較長的校長任期,既有利於校長規劃長遠的辦學策略,減少急功近利行為,這與大學教育不能追求短期效益,大學教育和大學文化需要積淀,形成自己獨特的辦學風格是一致的;同時,對於校長本身來說,會把做好校長,當作為自己的職業發展理想,有利於成就為教育家。
我國高校校長的短任期,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大學的急功近利,不少學校領導為了在短期中獲得突出的政績,大搞校園建設、形象工程,強調規模發展,甚至竭澤而漁,破壞了學校的傳統和文化,大學校園裡充滿功利和浮躁的情緒。而造成短任期的原因,具體包括兩方面。一是校長本人對校長崗位的認識,不是將其作為實現教育家理想的舞臺,而是作為官場發展的驛站,因為對於我國高校來說,有不同的行政級別,從高職高專的"副廳"到一般本科的"正廳 "再到985高校的"副部級"不等;二是政府管理部門,對校長崗位的定位,不是將其職業化,積極推進按校長任職標准進行民主遴選,而是將其官員化,作為一級乾部進行任命、管理,並打通官、學、商的界限,對校長崗位按行政級別高低進行任命,一個在國家部委或地方政府部門工作,從來沒有教育管理經驗的官員,也可任命為大學領導。
因此,所謂"因工作需要",其實可以理解為乾部管理的需要、校長自身發展(級別提高)的需要,以及某些官員解決行政級別的需要,卻沒有考慮到大學發展的需要。從大學發展需要出發,我國高校有必要取消行政級別,推行校長職業化,並建立校長公開遴選機制,引導校長有教育家的理想、情懷和作為,而不是成為一個官員。如果校長完全官員化,大學將很難不成為一個官場,不用說大學將缺乏個性,難以培養一流人纔、創造一流成果,就連有沒有真正的大學精神都讓人產生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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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意作者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