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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學校使用的英語教材不是合法的教材,廣州一名『較真』的初三學生在多次到省市教育部門上訪沒有獲得讓他滿意的答復後,將廣州市教育局告上了法庭!在經歷了一審敗訴之後,這名初中生又上訴至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20日)下午,此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將對此案作出進一步審理。
這名敢於和教育局叫板的初三學生小明(化名),是市16中的一名學生。小明告訴記者,在2006學年下學期,他發現原本使用的英語教材由原來的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的教材變成了一本由『廣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和牛津出版社聯合編制、三聯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初中英語Success With English》。小明發現,這本廣州版的英語教材,沒有被列入2006年國家課程標准教科書選用目錄,而這樣的教材是不允許使用的!
於是,年僅13歲的小明開始了上訪之路。因為對相關部門的回復不滿意,今年,小明決定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這一問題,起訴至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從大的方面來說,我打官司是為了教育公正,從小的方面來說,這是為了我自己的權益。』小明這樣解釋自己的動機。
在法庭上,小明請求法院判令廣州市教育局對其進行書面道歉,並且為他選用合法的英語教材。教育局則給出了自己的意見,他們表示教育局選用英語教材的手續是完備的,解決了中小學英語教材銜接問題。
一審法院認為,小明訴稱他的受教育權受到侵犯的情況,除了因為多次到教育部門反映教材而教育部門又一直沒有予以解決而影響了他的正常上課以外,並沒有證據證明有其他的侵權行為,因此,法院一審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記者李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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