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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今天上午公布經審定的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線。
美術類:統考合格線為總分不低於200.0分,且單科每門不低於4..0分。報考美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市統考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最低合格要求: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於270.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於90.0分。
編導類:統考合格線為總分不低於150.0分,且單科每門不低於3..0分。
表演類:統考合格線為總分不低於300.00分,且表演單科成績不低於130.00分,聲樂、臺詞、形體單科成績不低於50.00分。
音樂類:音樂教育專業:總分不低於160.00分,且視唱練耳不低於20.00分,聲樂、器樂和樂理單科成績不低於30.00分;
音樂表演專業:總分不低於100.00分,且視唱練耳不低於20.00分,聲樂、器樂和樂理單科成績不低於30.00分。
又訊從今天起,藝術類各專業統考成績通知單將通過郵政寄送給考生。達到統考合格線的考生在收到統考成績單的同時將收到專業統考合格證。
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報考統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相關藝術類本科或高職(專科)專業。報考統考涉及的美術類本科專業,考生還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省級專業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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