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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西安市物價局日前公布了西安中小學、幼兒園的2009年春季學期收費標准。自今年春季學期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將取消寄宿生住宿費,並嚴禁學校向學生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務費。
據西安市物價局收費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從今年春季學期開始,西安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學校,除免除學雜費、課本費外,並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寄宿生住宿費,嚴禁學校向學生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務費。
城市義務教育中小學校免除學雜費,代辦費僅限課本費一項。服務性收費有3項,分別為伙食費、住宿費、自行車保管費,具體收費標准經省物價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後執行。城市盲、聾、啞等特殊教育學校義務階段教育執行城市公辦義務教育收費政策。(記者許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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