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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中招政策呼之欲出,其可能有的變化引來眾多考生、家長的關注。有關市區中招專家認為,在『考』與『薦』之間震蕩,將是以後中招改革的主旋律。
推薦與考試並舉、互補共濟考試和推薦是選拔人纔的兩個最基本最常用的手段。拿近年高招、中招方案作比照,不難發現,中招錄取中,『推薦』入學的比重和項目,比高招多得多,而且呈逐年增加趨勢。
2004年以來,本市中招錄取中采用推薦或『類推薦』的項目有:1、2004年,試行『推優』;2、2006年起實行『自主招生』;3、2007、2008年,增加『名額分配法』;4、文體『特長生』的推薦照顧錄取一直予以保留。據推算,4個項目的錄取人數每年應在12000人以上,約佔報考人數的13%。這樣一個比例,說明『推薦』入學遠遠不是一種象征,而是固有的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統考錄取入學的弊端。『自主招生』其實是『推薦+考試』式的入學方法,學生自主報名屬於『自薦』,招生學校按自定標准錄取新生。近兩年,自主招生錄取數大大增加,一方面顯示招生學校與考生均看好『自主』,另一方面,也顯示『推薦』與考試一樣,客觀上也存在不足或弊端。
例如,『名額分配法』的實行,使某些學校的考生以555分就能昇入示范性高中,而零志願必須高於575分纔會被錄取,20分的落差,在中招錄取中是一個『巨大』的數字。又如『推優』項目,各初中學校按同樣的比例,以畢業生人數為基數分得『推優』名額,但實際上學校辦學水平、『尖子生』的真正人數不可能是同樣的,高水平學校裡的『尖子生』明顯吃虧。
由此可見,推薦入學用於中招錄取的某些局部,能彌補考試入學的不足,但用於更大范圍,甚至中招錄取的全局,並不可行。示范性高中拿出30%的招生名額招收『推優生』,那些限於比例而未獲推薦的考生,還有通過統考昇入高端學校的機會;如全額『推優』入學,他們的機會就消失於無形了。
所以,中招改革如何科學合理地安排考試入學與推薦入學規模比例,確定實行推薦入學的適當項目,簡化操作的批次和流程,是關鍵。
堅持方向、刪繁就簡行新政現行中考制度是2005年建立的,從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看,2009年將繼續實行並進一步完善這一制度。
每年推出的新舉措,目的都很明確,都是為了完善『兩考合一』的制度。但是積累起來則有繁復之嫌,至2008年,中招的報考、錄取批次有五六次之多;錄取方法有分數優先的,有志願優先的,有文化分加專業分為依據的,有在『備取生』中擇優的,有在同一所初中限額擇優的;志願填報禁忌越來越多,單是『提前類』學校就有五六個學校(專業)類型。
初中畢業生要搞懂這些難度太大,就是家長,要弄清楚也不容易。而且品種、項目一多,相互難免交錯覆蓋,降低效用。因此,2009年有關方面極可能會在堅持『薦』與『考』並舉的同時,在批次上作出刪繁就簡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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