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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項修煉》是一本管理學書籍,其中有一項 『改善心智模式』,我認為應用到司法考試中來恰當不過。改善司法考試的心智模式,不外乎改善兩種:一是畏司法考試如苛政猛虎者;一者為視司法考試小菜一碟者。司法考試的難易程度並不能直觀變現為當年的過關率,考生朋友要根據自身情況模擬歷年真題得出一個評測標准。筆者接觸過眾多考生朋友,考生狀態各有不同,歸結起來或稱為第一種或成為第二種,有兩者皆不具備者卻因其他原因仍未過關。究其根結,在於未曾好好把握司法考試脈絡,未曾正確看待復習司法考試時的心智模式。要改善司法考試復習時的心智模式,要做到四個藝術。
第一,要改善復習司法考試的心態藝術。既要戰略上藐視敵人,也要戰術上重視敵人。司法考試不是一種智力游戲,而是一場時間競爭。因為既然參加司法考試的最低學歷起點都是大本,說明大家的學習能力和智慧水平都不存在問題。『最牛保安過司考』事件告訴我們一個實例——在司法考試面前,學歷並不能說明一切!那些碩博並沒有顯現出優勢,那些具有實踐經驗的人也時而觸壁。現行司考近兩年難度一般,原則上不會存在因為某位考生的智力水平低而通不過司考的情況,所以通不過者主要原因在於當年投入的有效時間不夠充分。這裡我們可算筆賬,以去年的復習對象為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大本』輔導用書297萬字,法大出版社出版的《必讀法律法規匯編》有180萬字。若你不做任何題,將以上四本書精讀兩遍,共計477萬字左右的閱讀量,以每天8小時的復習時間,每分鍾讀100字計算,共約需196天纔能完成。所以,除了極少數法學基礎極好又極聰明的考生外,大多數的考生要通過司考,是必須以充足且有效的復習時間為保證的。沒有這一保證,任何好的復習方法、技巧都是紙上談兵。
第二,要改善司法考試復習技巧藝術。司法考試的復習不僅僅是一個勤奮的問題,實際上司考是一個方法的藝術。我們剛纔算的那筆賬是不會發生的,原因在於,司考名義上的復習量極大,但其重點又極其突出,若能抓住重點,則能成倍地減少復習負擔和復習量,又可收事半功倍的效果。以歷年的教材與必讀法律法規而言,實際需要重點掌握的可能只有20%,需要了解的約佔15%,剩餘的65%有時間學是一回事,沒有時間學是另一回事了。上述297萬字的教材與180萬字的必讀法律法規的重點內容之復習量加起來只有約95萬字左右。若以相同的復習時間來專攻這95萬字,用計算器一算即知。結合第一、第二項心智改善意味著不僅要策略性的捨棄,還要合理安排各學科的復習時間。在600分的司考中,其考查了14個法學主乾學科的內容,但實際上這些學科的地位並不是一樣的,其分值分布也遠不是平均的。第一梯隊由民法(90?100分)、刑法(80?85分)、刑訴(75分)、民訴及仲裁(75?80分)組成,這4門學科大概就佔了總分值的60%。所以如果這四門學科掌握的好,通過司考應是掌中之事。在復習中務必以這4門學科為核心,狠下功夫掌握。第二梯隊由行政訴訟法(20?25分)、公司法(25分左右)、憲法(15分左右)、合伙企業法(8?10分)、國家賠償法(10分左右)等幾個部門法組成。第三梯隊以法理、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制史等學科為基礎,其內容較為龐雜,且無法條支持,也應投入相當精力復習教材中的重點內容。第四梯隊其他的分值分布較少的部門法,應主要掌握其重點法條即可,注意一般不必投入過多的復習時間與精力。
第三,要改善復習司法考試的習慣藝術。有這樣一種考生朋友,手中資料不說汗牛充棟也相差無幾,只要市面上見得到的,其他同學手中有的,他恨不得都搜羅回家。不僅如此網絡上、輔導班上只要能見到的老師的音頻課件一應俱全,可謂『司考大百科全書』。這樣的朋友不能通過司法考試原因在於:他未曾領略『跟的藝術』。何謂『跟的藝術』?即跟住一個復習思路、跟住一個復習習慣、跟住一個復習方法、跟住一套輔導資料、跟住一個部門法老師、跟住司法考試大綱。司法考試畢竟不同於研究生(Q吧)
、博士生入學考試,未曾要求對各家學術觀點歸納總結分析得出筆者意見。復習用書和資料要少而且精,要牢記周恩來同志說過的一句話:加緊學習、抓住中心,寧精勿雜、寧專勿多。司考不是天纔的游戲,只是無奈的重復。司考之所以『難』是因為要閱讀大量的法律文件,超負荷的文字閱讀伴隨著太多的遺忘。短短幾個月,你要熟讀、識記數百萬字的法條及其解讀等,難度可想而知。而在浩如煙海參差不齊的司考輔導材料中當一個問題發現了三、四種說法時,你想選擇哪一個都會耗費時間。司考復習時間是何等寶貴珍惜!
第四,要改善復習司法考試的『飲食搭配』藝術。總的原則是能高屋建瓴,把握考試重點。我們必須明確的是司法考試考的是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即考的內容大部分是法條和教材中的一些基本知識。法條是考生的起跑點和終點站。司法考試要以大綱為范圍、以法條為本位、以理解為靈魂。在閱讀法條時,應以整部法律為背景,研究法條與法條之間的關系,也要以整個法律體系為背景,研究法律與法律之間的關系,這樣纔能提高綜合運用法律來解決問題的能力,以理解為法寶,並加之以適當的記憶和背誦,從法條直接轉化過來的題目,不能丟分;涉及程序性的規定,不能丟分!司法考試考得很細,正因為其考得細纔需要考生高屋建瓴,用一個大的框架來幫助整理和記憶。這意味著考生要科學地處理真題、練習題及全真模擬題之間的關系。在這三種題中,考生要高度重視對歷屆真題的作答、理解及舉一反三的靈活應用。歷年真題具有重要地位,因為:首先,司法考試的重點突出,歷屆真題所考查的知識點正是司考重要考點的重現,或者說真題真實地展現了司考的重點。其次,每年司考命題的考點與上屆或上幾屆的考點一直存在著較高的重復率,不同年份的真題,考查同一知識點僅僅是改變一下題型或角度而已。再次,當『原題重現』的餡餅從天而降之時,熟悉真題的考生朋友應做好迎接餡餅的准備!最後,作為對以往出題前輩的尊敬,從律考到司考十幾年來形成了自己比較穩定的具有個性的命題風格和命題思維方式,對於要上戰場的朋友們而言『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而那些第一次參考的考生要盡快地熟悉這種命題風格和命題者的思維方式,一次通過司考成敗在於真題也。
最後我要引用李曰龍老師的一段精彩語句作為整篇文章的結尾『司法考試是個系統工程:要考公法,也要考私法;要考實體法,也要考程序法;要考國內法也要考國際法。法學博大精深、造化取境、圓融深邃……學說見解,汪洋無際;致用機理,無微不至。再加上考題變新變活變難,想要不費吹灰之力,就通過司考已經越來越不現實。放眼09司考轉眼在即,臨時抱佛腳,難免狼狽,早下功夫,多下功夫,狠下功夫,會下功夫,方為上上策。朋友們,別忘了我們的約定,我們要做強者,要做司法考試戰場上的強者!就像凱撒大帝在取得勝利所做的演講的最後一句話所的那樣,面對司法考試的戰場,我們要說——我來了,我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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