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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北京市政府公報獲悉,4類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學生伙食補助標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根據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財政局聯合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高中階段殘疾學生資助政策及提高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四類寄宿學生伙食補助標准的通知』要求,在本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具有本市戶籍的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殘疾學生,除了免收學雜費和教科書費外,每人每年還發放300元助學補助;而對其中的寄宿學生除了免收寄宿費外,每人每月還提供160元伙食補助,每年按10個月計發。
而具有本市戶籍在本市公辦中小學就讀的城鄉低保家庭寄宿學生、具有本市戶籍在本市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寄宿學生、具有本市農村戶籍在10個遠郊區縣公辦農村寄宿制中小學就讀的寄宿學生、具有本市戶籍在本市工讀學校就讀的寄宿學生這4類義務教育階段的寄宿學生,伙食補助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按每年10個月計發。
據了解,新的補助標准已經從去年9月開始實施。在今年8月以前,補助將由市級財政全額負擔。在今年9月以後,補助則將由市、區縣財政各負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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