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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09年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有關要求。其中,明確禁止高校以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形式錄取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
按教育部規定,該類考生需在其戶口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並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其中,本科專業對考生文化成績的最低要求為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職(專科)專業對文化成績的最低要求為生源所在省(區、市)高職(專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對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考生參加的文化單獨考試,教育部要求要提高文化單獨考試水平,不得低於高中畢業考試要求。通過文化單獨考試擬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須在教育部『陽光平臺』集中公示後方可辦理錄取手續,且規模不得超過招生院校當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20%。
此外,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申請提供相關名單並進行兩周公示後,纔能辦理錄取手續,且規模不得超過招生院校當年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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