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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人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深圳市內考生請於3月12日至13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攜帶本人准考證和復核申請表(受他人委托者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准考證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人本人簽名的復核申請表)來我辦辦理有關手續,進行成績復核。深圳市外考生須於3月13日前將考生本人簽名的復核申請表、准考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深圳大學研招辦(截止時間以寄發地郵戳為准)。逾期不予受理。
我校自命題科目,復核無誤的考生名單,將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統考科目復核無誤名單待我辦收到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核查結果後即刻公布。復核有誤的成績,我辦將在核實後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更正, 獲批後用郵件或者電話通知考生本人。3月25日後,所有成績將封存上報。
請考生注意: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07]28號文中有關試卷保密的規定,復核試卷時,考生本人不接觸試卷。按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復查范圍只限於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加錯分等項目,不涉及評分標准的的掌握寬嚴問題。客觀題由於實行機讀卡評卷,不列入復查范圍。
郵政編碼:518060
收件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大學師范學院辦公樓A座412室
收件人:深圳大學研招辦
聯系電話:0755-26536177
網址: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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