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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發布通知,提出高校出版社轉制工作有關規程。高校出版社轉制後,要建立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依據法定程序設立董事會、監事會。校領導不宜兼任董事長。
通知稱,學校應成立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掛帥的出版社轉制領導小組,制訂轉制方案。高校出版社的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機構。制訂人員安置方案實施細則,建立新型勞動關系。
通知指出,高校出版社轉制後,要建立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高校出版社的法人治理結構要確保學校對出版社的領導和出版導向的正確。依據法定程序設立董事會、監事會。校領導不宜兼任董事長。董事會聘請社長。
通知說,高校出版社轉制成企業後,要向事業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事業法人注銷登記,進行出版許可證變更,辦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注冊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並結合出版行業特點,制定全面、科學的高校出版社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形成現代公司管理體系。
各高校完成出版社的轉制工作後,要向教育部報送轉制完成的工作報告,將實施轉制過程中的有關材料報教育部社會科學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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