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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每年高考錄取結束後不久,媒體都會披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長急於獲知錄取結果的迫切心情,特別是利用批次分數線下和學校提檔線下的考生急於求學的心理設局行騙。
這些案件往往是有人專門組織所謂的招生中介機構,收取家長費用後謊稱到高校爭取特批指標,最後給一張偽造的錄取通知書,等家長發現已找不到收費人,近兩年發生的類似案件中單個案件涉案金額最高的近2000萬元,上百家長受騙,無一家長能夠追回損失。
通過對這些案件進行分析,揭露他們的行騙伎倆,提醒考生及考生家長謹防上當受騙,是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招生部門的重要責任,也是所有招生工作人員的義務。
1、高校招生絕不可能有『中介機構及代理人』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及各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實施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國家指定執行機構,除此之外沒有國家承認的所謂任何其它高校招生代理機構或代理人。那麼,為什麼還會出現有人以所謂招生中介機構或代理人的身份行騙呢?為什麼還會有家長輕信呢?這是因為,高等學校,特別是部分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為吸引優秀生源,每年都要派人到各地重點中學進行宣傳,並組織生源,錄取過程中追蹤錄取信息。近兩年高等學校已較少采取這種方式進行宣傳及組織生源的工作了,即便是派出工作人員到中學,一是要求工作人員必須通過中學與學生接觸,二是學校在網站上會公布派往各地工作人員的姓名。如果考生家長碰到有所謂以高等學校招生中介機構或代理人的名義找上門來,搞清具體情況到學校網站上核對或接打電話到學校招生辦公室一問便知。
2、不可輕信『機動名額與特批招生指標』
在實際錄取工作中,因為各種原因,高等學校總是要進行招生計劃的調整,機動名額總是要使用,但招生計劃調整的數量、調整原因、調整計劃的執行事先都有規定,僅就調整招生計劃的渠道就須先經高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再上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最後由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執行等等環節。因為總是有實際批准的招生計劃的臨時追加,這就給少數考生家長一種假象,以為可以通過各種關系及費用找到機動名額動用所謂特批招生指標,因此也總是有人利用家長這種心理謊稱可以找到特批指標,進行行騙。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追加招生計劃錄取的考生,都是符合有關規定,考生分數都必須達到或接近原計劃錄取時的分數線。對於考試成績離相關分數線差距較大的學生,家長最好不要有不切實際的想法,以免受騙上當。
(1)『計劃外招生』為何成誘餌?
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經有關部門批准,部分高校招生時曾實行雙軌制,計劃內招生仍按國家標准收費,同時編制少部分計劃外招生計劃,這部分計劃外招生的收費標准較高。在招生錄取過程中,計劃外招生要單獨另行組織考生填報志願,單獨錄取。這一政策雖然早已不再執行,但卻給一些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他們謊稱可以找到高校的計劃外招生計劃,而且這些高校都是國家正規高校甚至是重點大學、軍事院校,只要家長繳費後就能到校就讀,甚至可穿制式服裝,學生到校上學後,有的甚至臨近畢業,纔發現自己並不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而是這些學校的自學高等教育招收的學生。高等學校在招收高教自考或成人高考助學班補習班的學生,往往是被所謂中介機構推薦而來,而且招收這部分學生也無須國家批准招生計劃,入學後通過組織學生參加高自考各科考試,考試合格即可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自考畢業證書。對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與自學考試的區別,考生應特別注意,持成人及自學考試兩類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並不能參加國家針對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的各類招聘考試,而且也沒有參加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的應聘考試資格。
(2)確認自己就學類別的渠道
學生在進入高等學校就讀後,如需獲知並確認自己的就學類別,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自己的學生身份、就讀信息,證實自己的就學類別。
所以,對以計劃外招生的名義向家長收取費用,組織學生入學,實際上往往是故意混淆不同類別形式的高等教育,以普通高考計劃外招生為名行高自考或成人高考補習班之實,是一種欺騙行為,考生家長務必小心。
3、『定向招生』只限錄取前
『定向招生』是主要為了一些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建設人纔的需要,在招生錄取時適、當降低分數要求但須指定學生畢業後的去向,稱為定向生。近兩年來,定向招生計劃數已大為縮減,學校也主要只限制在少數部委所屬重點院校范圍內,各地方所屬高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生招生計劃。在招生錄取時,生源必須是填報過定向志願的,有的甚至還需考生事先與畢業去向單位或招生的高等學校簽署協議,參加政審、特殊要求的體檢等等。在錄取開始後,一律不再為考生辦理定向生招生補報手續,也不為高校增加定向生招生計劃。因此,在錄取開始後的過程中,以『定向生招生指標』為名,為考生補辦定向報名手續、安排增辦定向招生計劃、按定向生降分錄取,根本就不可能。近兩年每年都有借此向考生家長行騙的案件發生,考生家長應向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詳細了解相關政策規定,防止上當。
4、學校『自主招生』沒有後門
隨著高校招生自主權的擴大,目前不少學校經過批准都在進行『自主選拔錄取』的改革試點。從整體上看,通過學校自主選拔錄取的人數已佔全部錄取考生人數的0.2%左右。高校在組織自主選拔錄取的過程中,由於招生對象(學科特長、學業優秀生)的不同,招生測試的組織方式不同,信息發布的內容及時間也不同,考生家長有時感到不得要領,致使一些不法分子乘機『主動』上門為考生家長『服務』,謊稱可游說學校有關部門,增加自主招生指標,騙取家長錢財。對此,考生家長應高度警惕,並應注意:無論參加哪種『自主招生』,都要仔細閱讀學校的有關通知,所有事項都在通知中注明,如有疑問可直接詢問學校招生辦公室;無論哪種類別的自主招生,考生都需到校參加面試或考試,錄取結果都可在學校網站上查詢,對錄取過程各校都有一整套操作規定及規程,絕非個別工作人員可以操縱。因此,凡有人主動向家長提出提供『自主招生』的所謂服務,其動機都涉嫌不可告人。學生及家長如認為在『自主招生』過程中受到不公或發現有違規之舉,有權向學校紀檢部門或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申訴,並獲知答復。
5、『認識招生工作人員可以保證提檔錄取』是不可能的
在實行網上錄取後,目前全國絕大部分省市招生錄取都是使用大體相同的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批准的錄取工作信息管理系統,該管理系統對於錄取過程的各個環節及步驟作了許多邏輯限定,對相關具體工作人員的操作指令設計了邏輯校驗,對錄取結果還要進行邏輯復檢,所以,對絕大部分考生而言,其錄取結果在相當程度上是系統運行的邏輯結果。另外,在實行網上錄取後,錄取的辦公方式有了根本變化,學校已不再派出工作人員到省市招生錄取辦公地點,所謂『將在外君命有所不授』的情況已不存在。網上錄取開始後,一個學校在各省市的生源狀況、擬錄考生信息都反饋到學校機房,學校招生辦公室一目了然,提檔線如何劃定,招生計劃是否需要調整,學校有關部門領導坐鎮機房即可直接對接各省市的招生管理部門,信息是直通的,已不存在『中間工作人員』。
這種錄取工作方式將中間過程減少至最少,幾乎不存在因信息不暢給個別工作人員造成的『可乘之機』。對於需要調整招生計劃甚至降分錄取的情況,在工作程序上,需要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批准纔能進入操作過程。工作人員權限方面,有關領導要簽字批復或批准,承辦工作人員要核實具體情況並簽字,具體操作人員按指令操作後也要簽字負責,工作程序的邏輯限定使工作人員的越權行事已無可能,如有工作人員惡意違反,輕則當即停職調離招生工作崗位,重則開除公職,因此近幾年還沒有發生過工作人員主觀故意違規操作的情況。考生與家長應對網上錄取的程序、網上錄取的辦公方式、網上處理招生計劃調整的工作過程有所了解,慎重對待『認識招生工作人員』可以保證提檔錄取的說法,以免上當受騙。
6、接收錄取通知書沒有任何費用
實行網上錄取後,目前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已不在學校發給考生的錄取通知書上蓋章,錄取通知書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從學校所在地直接掛號發給錄取的全國各地考生,需繳納的所有費用都在學生入學報到時直接繳給學校,或是通過銀行匯至學校指定的帳戶,接收錄取通知書時無須向任何人或單位繳納任何費用。
在媒體披露的所有高考招生錄取詐騙案件中,最為惡劣最為簡單也最容易識破的行徑就是向考生及家人直接兜售學校錄取通知書,但遺憾的是,每年都有不少家長因此上當受騙,有的個案一次就騙取數十名家長數百萬元,事後騙子抓到,但損失已無法挽回,家長後悔不已。
對於所謂『招生中介機構』或『招生代理人』帶給的錄取通知書或是莫名收到某學校寄來的錄取通知書時,首先要上網查詢,核對真偽,如網上一時查不到,應到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當面諮詢或電話查詢,以防上當受騙。
此外,從2007年起,高校在向考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須附省級招辦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信息確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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