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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社調中心對1899名網友進行的調查顯示:44.2%的人經常從小攤上買東西;81.0%的人認為小攤販靠勤勞吃飯,值得尊敬;82.9%的人認為政府應該對小攤集中管理,規劃其發展;僅有1.4%的人認為應該取締小攤。(中國青年報3月19日7版)
我對有關『小商小販』的新聞有著深厚的感情,因為我和弟弟上大學時的學費,全是母親擺攤賣菜掙來的。
1996年我上大學的時候,父母都已經下崗了。縣城裡的工廠並不正規,所謂『下崗』就是不用上班,最低生活保障都是沒有的。我上大學,弟弟上高中,家裡開銷很大。我家樓下有一個自發形成的小市場,一些人常常在那賣菜賣水果,因為周圍都是居民區,據說生意都還可以。
母親於是加入了『小商販』的隊伍。一開始是推著板車賣菜,一旦城管來了,就推車躲進胡同裡,等城管走了再出來繼續賣。後來生意慢慢變好了,一車菜都不夠賣,那個『流動的市場』也逐漸被城管默認,工商所的人也開始來收管理費了。母親便架起幾塊木板作為固定攤位。
母親賣菜的收入還不錯,一個月可以掙到1000元左右,比她上班時的工資多。1996年的時候,這1000元的收入還是很可觀的。我知道,小商販們都很辛苦,早晨四五點就要起來去批發市場,晚上收拾完菜攤到家裡一般都10點左右了。我們的縣城是山區,去批發菜的時候空車一路下坡,等批發完菜回來,卻一路上坡。一車菜得有四五百斤,母親和她的伙伴們都是硬生生地一路推上來。她們都是四十好幾的人了,實在累得橕不住了,就在車輪底下墊塊磚休息一下。這些商販一年365天除了大年初一到初五休息幾天外,無論天氣好壞都風雨無阻。如果不是生活所迫,稍微有一些退路,誰會願意受這個罪?
從我上大學開始到弟弟大學畢業,前後8年時間,母親就是這麼辛苦過來的。直到我參加工作一年後,她纔結束『小販生涯』。和母親在一起賣菜的人,好些還在繼續著這種艱辛的日子。有時回老家在市場上碰見他們,總是心懷敬仰和感動。
前兩天看到何兵教授在博客裡說,『擺攤是窮人的最後一條出路。』我深有感觸,當年父母下崗沒有任何收入,如果不去擺攤賣菜,那我的學費從哪裡來呢?那些城市管理者衣食無懮,自然不可能體驗小攤販們的生活艱辛。在他們眼裡,小攤販就是城市污點,是給城市形象添堵的標志。他們喜歡高樓,喜歡所謂的整潔和氣派。
上大學的時候讀過美國學者加爾布雷思的一本書,他提供了一個『好社會』的標准:這個社會應當是『人人有工作並有改善自己生活的機會……人人都有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抱負取得成功的機會。』那些小商小販們不算成功人士,但至少他們尋找到了改善自己生活的機會。可是他們常常被城管追得東躲西藏的情景讓人看來實在悲涼。2月25日,《中國青年報》還刊登《誰的城市?》一文,文章說:『真正的城市書寫,不是歷史,不是理論,不是規劃,而是每個人真實的城市體驗與生活。』我希望人們在屬於自己的城市裡,每個人能找到適合自己的謀生方式,安然度日。 (東方曉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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