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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人事局
2009年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決定,組織實施2009年公開招考本市各級機關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本次招考公務員104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329名。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完善考試內容,注重能力測查;規范考察方式,側重現實表現;改進考務工作,方便考生報考;強化考錄工作各環節監督檢查,增強考錄工作透明度,確保新錄用人員具備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
二、招考對象及招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參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三、招考辦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會同招考單位統一組織實施。
(一)報名和繳費
本次考試報名與繳納考試考務費均在網上進行。
報名繳費網址:gwybm.tjpnet.gov.cn。
報名時間:2009年4月7日8:00開始至4月13日18:00結束。
繳費時間:2009年4月7日8:00開始至4月15日18:00結束。
招考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結果在考生報名後48小時之內給予答復。每個職位的報考人數低於1:3比例的不能開考,並相應調減招考計劃。各單位不得限制報考人數,不能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明確告知不同意報考的原因。對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的人員,應注明缺失的內容,並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招考職位要求的專業需求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考單位負責解釋。
市人纔考評中心負責網絡報名、繳費的具體實施工作。對通過資格審核並繳納考試考務費用的報考人員發放准考證,組織相關考試;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具體辦法是: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市人纔考評中心報名大廳現場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二)筆試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報考市級機關和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人員,如沒有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也沒有通過大學外語四級考試,需加試外語(英、日、俄語任選一種)。外語成績不計入筆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合格標准。 為切實保證《關於組織開展天津市2006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津市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中,對參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志願者』的大學生報考公務員政策的落實,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1年內參加公務員招考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的大學生和『西部計劃志願者』天津選派的大學生,適當增加筆試分數,分值為5分,計入筆試成績。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名單,筆試前在天津人事信息網進行公示。
在公務員考試中作弊的,永不錄用。
筆試時間:2009年4月26日。
(三)面試
面試包括結構化面談和專業考試。招考機關根據職位需要,可以進行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的科目、方式、時間和地點以及具體的組織工作由各招考單位確定和負責。
面試時間另行安排。面試前,招考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對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面試成績,僅供參考。
四、錄取辦法
面試結束後,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職位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具體為:
結構化面談和專業考試滿分各為100分,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不進行專業考試的,結構化面談成績即為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談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
(一)體檢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統一組織實施。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體檢費用。
(二)考察
招考單位按照德纔兼備的原則,根據擬錄用的職位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
(三)公示
各招考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准,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對擬錄用的人員,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在天津人事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經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批准,與公務員招考一並進行。
本次招考的相關信息、筆試和面試成績等,均可在天津人事信息網及報名繳費網址查詢。
市招考工作辦公室電話:23325867 23326074
網站諮詢電話:23314295
市招考工作監督電話:23325725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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