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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4月3日),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天津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決定組織實施2009年公開招考天津市各級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招考職位包括擔任主任科員以
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本次招考公務員104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329名。比去年招考公務員1178名,減少了134名。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4月7日可以登錄網址:gwybm.tjpnet.gov.cn,進行考試報名。
報考人員的年齡控制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後出生),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人員需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還需要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參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5.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免交考試考務費。上述報考人員在報名繳費時間內,攜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復印件和戶口本或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市人纔考評中心(和平區唐山道18號)報名大廳現場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此外,有關部門特別提醒考生,公務員錄用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准。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公務員考試的報名與繳納考試考務費均在網上進行。報名時間4月7日8:00開始至4月13日18:00結束。繳費時間為4月7日8:00開始至4月15日18:00結束。
具體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報考指南》。《報考指南》從4月3日開始,通過天津人事信息網(www.tjpnet.gov.cn)和天津人事考試網(www.tjkpzx.com)查詢。
政策諮詢電話:23134226、23192980、23325867;網站諮詢電話:23314295;市招考工作監督電話:233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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