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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每月一次的公僕熱線接待日。市教委副主任於立軍及市教委各處室有關負責人早上9點開始接聽熱線。市民就小學昇初中、外地學生在津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今年中考相關加分政策等問題打來電話。
從2009年起,本市停止了對初中畢業生中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學科類特長生的加分。昨天的熱線電話中,家長們對『今年哪些初中畢業生可以在昇學中享受加分的優待政策』的問題比較關注,市教委中學處黃炎處長對此做出了明確的解答。
根據市教委剛剛出臺的《對2009年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優撫對象等在昇學中給予加分的規定》,今年本市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撫對象及其子女、符合條件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在昇學中給予優待。具體規定是:(1)烈士子女在昇學時降20分錄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在昇學時降10分錄取。(2)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規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在昇學時降20分錄取。(3)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對現役軍人子女優先錄取。(4)凡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在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參加本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關於對2009年初中畢業生中的歸僑子女等在昇學中給予加分的規定》中明確,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歸僑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援藏、援疆人員在藏、在疆工作期間其子女、來津高層次留學人纔其隨歸子女(在國外學習5年以上,回國後在3年內參加學業水平考試),昇學總成績加5分。每位考生只能加分一次。
《關於對2009年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在昇學中給予加分的規定》明確,2008至2009學年度評選出的市級三好學生、市級優秀學生乾部、2008年評選出的『學雷鋒、樹美德、做新人』先進個人昇學總成績加5分,每位考生只能加分一次。
熱線實錄
問:我是河西區的小學六年級學生家長,代表周圍家長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一個問題:河西區某中學在區內各小學私下招收一些學生參加該校的『小班』,並承諾可以在小學昇初中的時候給予照顧和優先錄取,不知道這種辦班行為是否合理?這種承諾是否有效?市教委關於小學昇初中的相關政策是怎樣的?
答:這種行為是違反市教委規定的,他們對家長的承諾在昇學中是不起任何作用的。這種行為加重了小學生的課業負擔,擾亂了初中招生秩序,市教委將立即對這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市教委正在制定2009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見。市教委制定的初中招生工作意見是進行宏觀指導,各區縣教育局還將根據本區縣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問:我是一名外地在津打工人員,全家都是外地戶口。我孩子一直在天津上學,今年參加中考,不知道天津市對外地戶口學生的中考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答:在天津就讀的外地來津務工人員子女可以在天津報名參加中考,但不能錄取到天津的普通高中,只能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問:我的孩子在東麗區上小學,而戶口一直在南開區,在小學昇初中的時候能否回到戶口所在地上中學?
答:本市對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地昇學有明確規定,學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區報名參加昇學,這項政策多年來是延續的,家長可以在5月份諮詢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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