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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教育部近日公布的自考考務工作規定中獲悉,從4月自考起,考生交卷離場時間由原來的開考60分鍾調整為考試結束前30分鍾。
據了解,自考大部分課程考試時間為150分鍾。對這些課程,考生如想提前交卷,要在開考120分鍾後纔可提出申請。對於水平考試(一)等少數考試時間為120分鍾的課程,考生則要在開考90分鍾後纔可提出離場申請。申請提前離場的考生要將答卷及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再舉手提出離場,經監考員允許後纔准離開,離開後不能在考場附近逗留。
市自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教育部最新考務規定,自考作為國家考試調整了這一時間點。為使考生及時了解這一變化,市自考辦專門召開考務工作會進行重點部署,同時印制了考生須知,考試當天在各考點張貼。各區縣自考辦專門召開考點培訓會和助學單位工作會,並要求助學單位在考前及時向考生說明,以便考生根據變化後的離場時間規定提前作好准備。
參加4月自考的考生除了要注意離場時間變化,還要謹記兩個時間點:考前20分鍾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和准考證進入考場;開考15分鍾後,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據了解,4月自考全市將有近16萬考生在20個考區參加45萬科次的考試。考試於本月11日、12日、18日和19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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