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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家教育部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2009年有12所香港地區院校在內地招生,其中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參加全國統一招生;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演藝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樹仁大學和香港珠海學院10所高校繼續實行自主招生。
凡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考港校。考生直接從招生港校的網站上填寫入學申請表格並下載後,將申請表格連同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復印件寄往所申請的高校。各高等院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或超過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學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錄取新生,已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到各地區招生考試機構領取並填寫《2009年香港自主招生高校錄取確認表》,否則視其自動放棄香港高校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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