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育部考試中心主任戴家乾24日接受人民網訪談時指出,2009年共有11個省份進行新課改高考(論壇)。有的省把學業水平測試作為高考總分的一部分,作為錄取的參考。今後的高考制度將包括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評價,以改變『一考定終身』的考錄方式。(《人民日報》4月27日)
在筆者看來,『一考定終身』的弊端不僅僅體現在一次高考,更重要的是考試內容和錄取標准上的單一。目前的新課改只是加上了『學業水平測試』,讓一次考試變成了多次考試,僅改變考試次數,很難說從此改變了『一考定終身』的錄取方式,如果考試內容和錄取標准沒有本質改變,一次考試變多次考試,不過是從『斬首』變成了『凌遲』(朱清時語),『高考』指揮棒的作用將會進一步得到加強,學生承擔的壓力會更大,有可能讓學生如受凌遲一般痛苦不堪。
目前的高考制度的一大特點是『唯分數論』,弊端不少,但同時它也具有一個很大的優點,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能體現規則的公平,很多考生對於高考規則還是有認同感。如果以『帕累托改進』來要求新課改,那麼,不管怎麼改,都不應該讓公平性變得更壞。然而,學業水平測試不同於高考,一個沒有高考嚴格的考試,也能計入到高考總分,這無疑會促使某些人以不正當手段走捷徑,也會讓一些教師多了一條謀取不當利益的渠道,換言之,『唯分數論』可能變成『唯分數論』和『惟關系論』的混合體怪胎,總而言之,新課改可能導致的『不正之風』著實讓人擔懮。
也許有人不以為然,認為學業水平測試的分數佔高考總分很小,不會引發那麼多弊端,但要看到,在高考中,一分就能壓倒不少人,學業水平測試分數能不成為某些人追求的『唐僧肉』嗎?當然,或許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解決問題,一是將學業水平測試變得如同高考一般嚴格,成為高考的『孿生兄弟』,從而在最大程度上杜絕不正之風。二是學業水平測試的內容要多樣化、能反映學生各方面的纔能。但這樣的解決方案,且不說實行難度是相當大,單從相關配套制度建設上,也有待解決,比如老師在高考中參與幫助學生作弊,是會被判刑的,而在學業水平測試中幫助或放任作弊,法律該如何懲處?畢竟,學業水平測試並非高考,其性質大體相當於一次期中考試,也就是說,法律對於老師在水平測試中的作弊行為,目前還並沒有威懾性的法律規定,這讓我們更加擔懮水平測試的公平性將會讓高考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筆者並非否定高考改革,而是認為,新課改應該重在內容的改革,不要簡單化地將一次考試分解成多次考試。當然,沒有任何一種高考錄取制度是完美無缺的,但高考改革應該以『教育公平』為生命線,以防范『教育腐敗』為己任,從這個角度來看,新課改還需要諸多配套制度的建設,單邊突進的新課改,有可能引發更大的教育不公。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