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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下發《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強調要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禁止以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排名。
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按照實際需要,對學生休息時間、在校學習時間、體育鍛煉時間、在校活動內容和家庭作業等方面作出科學合理安排,堅決糾正各種隨意侵佔學生休息時間的做法,依法保障學生的休息權利。
在這份指導意見中,教育部要求各學校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督促落實本地區課程實施計劃,堅決糾正任何違背教育規律、隨意加深課程難度、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的現象;學校要保障學生每天鍛煉1小時,保障開展團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的時間。
教育部表示,要逐步完善教育評價辦法。各地必須堅決制止隨意組織中小學參加各種統考、競賽、考級等現象;學校不得隨意提昇考試難度,增加考試次數;要積極探索建立以學業水平測試和學生綜合素質等為主要指標的綜合評價體系;不以昇學率對學校排隊,不以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制止對高考成績的各種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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