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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熱衷辦公司,教授成為老板,校長、院長成兼職企業家,逐利成為高校的價值追求,這不能不說是大學的悲哀。
『現在,一些大學校長特別熱衷於辦公司掙錢,不少教授也整日忙於課題研究而不願意上課,這些情形的存在背離了大學精神,純屬瞎折騰。』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博士生導師紀寶成教授日前對國內高校熱衷於辦公司的現象進行了批評。
曾幾何時,在全民經商的浪潮衝擊下,大學也紛紛辦起企業,並美其名曰知識經濟的再現,是打破舊思維的新嘗試。為此,北京大學在1993年『更新觀念』,作出了一個在當時引起廣泛爭議的決定:推倒南牆辦商業街!然而在8年後,北大卻又作出了一個決定:拆除商業街,恢復南牆。
拆牆造牆,本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然而北大8年的嘗試卻表明,大學辦企業很有點捨本逐末的味道,它不但是對大學精神的背棄,也是對大學公司化的嘲諷。
人纔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是大學的三大功能,其中技術成果的轉化是大學社會服務功能中的重要內容。但這並不是說大學要親自辦公司,將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因為那是企業家的事,大學承擔的只是轉化,而不是產業化,產業化的過程應由企業去完成。何況在一個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化的時代,大學的分工就是育人和科研,而不是辦幾個公司,掙多少錢。
當大學熱衷於辦公司時,本應教書育人、科研創新的教授們搖身一變成為老板,所帶的學生也就成為打工仔,跟著導師談生意、拉項目,卻忘了要埋頭實驗室搞科研;而那些校長、院長則身兼企業家之職,既要管理高校,又要經營公司,甚至以公司化理念來經營高校,把逐利作為高校的追求目標,這不能不說是大學的悲哀。
退一步說,倘若高校辦公司真是為學校創收,倒也情有可原,畢竟是為師生利益著想。但實情卻是,大多數校辦企業都是慘淡經營,即便少數經營成功的,所創收的利潤也是大部分進了個別人或者部分利益群體的腰包,賺了是他們的,賠了卻是學校的。
更嚴重的是,在高校辦的公司中,其資本投入也存在不明不白的情況。假如是以社會捐贈作為資本,自然問題不大。然而,假如是以國家下撥經費來辦公司,那就與挪用公款無甚區別。事實上,在不少高校腐敗案中,已經暴露出了這個問題。因而,如何規避高校用國家資產來逐利,必須予以重視。前不久,教育部要求,類似『北大方正』、『清華同方』這種『學校名+企業名』的名稱年底前從高校校辦企業的標牌中徹底消失,校級領導也將在上半年從直屬高校校辦企業領導班子中全部撤出,應當說代表了高校不應直接辦公司的長遠趨勢。
『所謂大學者,非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大學需要做研究的大師,而非辦公司的大款。作為歷史產物,大學辦的公司應逐漸與大學脫離,讓企業歸企業,大學歸大學,這纔是大學發展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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