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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磐安縣尚湖鎮初級中學連續停課3天,組織全校學生上山采茶給學校創收,校方打的是學生『社會實踐』的幌子。家長不乾了,說你不能這樣對待孩子,告了上去,上面查下來,學校被批。對這種『創收』行為,批評是對的。學校自知理虧,倒也沒有反駁,悶聲不響,檢討了事。
上網查查,居然發現這類事情很多,不時被輿論逮著曝光。看來,時下打著『社會實踐』的幌子,為學校搞創收、謀利益的現象不是個別,尤其是一些農村學校,特別是在農忙季節。
新課程改革以後,各地強調了社會實踐課,要求學生從自然、社會和學生自身生活中受教育、長見識、增素質,而不是單純啃書本,這是完全正確的。盡管對新課改有這樣那樣的不同意見,但對這種旨在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改革還沒有聽到有什麼反對的聲音。就此次事件而言,問題不是出在學生采茶勞動這裡,而是你學校以此為借口,拿學生搞創收,是歪嘴的和尚,把『正經』念歪了。
『歪經』聽起來像『正經』,但畢竟不是『正經』;『幌子』風吹也動,但絕不能當成旗幟。中小學生搞社會實踐要堅持『公益性』、『體驗性』原則,即組織學生服務社會、服務社區,通過這類公益體驗,增長學生對社會的了解和認知,目的是教育,出發點是對學生的愛。拿學生搞創收,目的是錢,出發點是對學生的『利用』。『金錢』和『利用』絕不是教育;學生參加公益服務、獲得正面體驗與不情願地被拉去為學校創收,為經營者役使,其心理體驗與情感經歷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再往嚴重了說,初中生還未成年,利用他們營利,有違法使用童工之嫌。
其實,在教育領域利用學生的勞動,謀一己私利的現象,還有更多的表現形式。比如,在高校,教授以指導為名,侵佔學生的科研成果;在職業高中,以勤工儉學為名,無償使用學生的勞動力等等。這些行為都違反了教育的宗旨,違反了教師的職業道德,任何為之辯解的理由都是蒼白的。
做人,是教育的重要內容,從愛的目的出發,纔能收獲教育真正的果實。搞教育的人要常常扣問自己的良心,不要為利欲所蒙蔽。施教者在動機上的任何污點,都足以使德育成果全部付諸東流。可不慎哉?(周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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