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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發布2009全國統一高考考生須知,指出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鍾。
『考生須知』中指出,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我省往年要求學生主觀題書寫,使用0.5mm黑色簽字筆。記者注。),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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