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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軍校招收地方應屆高中生有關政策
1、軍隊院校何時接受報名?
答:軍隊院校報名時間與普通高等學校報名時間同步進行,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是高考之前填報志願;第二種是高考結束之後、成績公布之前、估分填報志願;第三種是高考成績公布之後填報志願。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確定,並通知考生。
2、怎樣填報志願?答:志願報考軍隊院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須填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願表》。填寫時注意在『提前單獨錄取』欄內寫清所要報考的軍隊院校名稱和專業。
3、軍隊院校以何種方式錄取?答:軍隊院校招生實行提前單獨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從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中,區分男、女生,按軍隊院校招生專業計劃數的120%投檔,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對象。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學科成績好的考生。未被軍隊院校錄取的考生繼續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軍隊院校同其他普通高等學校一樣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4、哪些考生可優先錄取?答:省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乾部、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專長並獲得省級以上相應證書者、軍隊乾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5、軍隊院校是否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答:軍隊院校在錄取工作過程中,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可擴大到第二志願或服從調劑的上線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錄取,仍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招生院校不得拒錄非第一志願高分考生。錄取考生時如院校指揮類專業出現生源不足,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應積極調劑生源。如重點院校指揮專業通過調劑生源仍然不足,經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同意後,可在一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下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投檔,但不得低於二類本科錄取控制線。各招生院校不得將招生指標調劑到其他省(區、市)。
6、軍隊院校錄取工作還有哪些規定?答:軍隊院校錄取過程中,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條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
7、新生入學後享受哪些待遇?答:新生入校後,由院校組織進行政治考核和身體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和軍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每月按標准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德、智、軍、體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位。畢業學員由院校根據總政治部下達的分配計劃,統一分配到軍隊系統,任命為軍官或文職乾部。畢業學員可按照有關規定報考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的可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
8、學員畢業後,享受什麼職級待遇?答:指揮專業畢業的學員,大學專科畢業定正排職,授予少尉軍銜;大學本科畢業生定副連職,授予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畢業的學員,本科畢業生定專業技術13級,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
二、國防生招生有關政策
1、哪些學校承擔國防生培養任務?
答:目前承擔為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培養國防生任務的普通高等學校共有117所(具體名單見下表),均為國家部委直屬高校或者學科優勢明顯的省屬高校,以理工類、綜合類院校為主,其中國家『211工程』院校69所。
2、國防生報考對象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答:①符合公民應征服現役的政治條件,思想品德優良,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軍隊分配;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被錄取的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或者保送生;③參加高考時的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少數民族考生年齡可放寬1歲;④身體心理健康,未婚,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志願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黨員、學生乾部、三好學生或者特長生,以及少數民族學生,優先招收。
3、報考國防生如何填報志願?答:國防生招生實行提前批次錄取。考生應在學校組織填報高考志願時,對照當年的國防生招生計劃,填報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關專業。具體報名時間、方法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確定。填報國防生志願後,如不具備國防生錄取條件或因計劃限制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志願的正常錄取。
4、國防生以什麼方式錄取?答:國防生錄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軍隊駐校選培辦協助,實行遠程網上錄取。統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招生專業在招生地區的錄取提檔分數線,且參加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均合格的考生,由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依照考生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生計劃的120%數量投檔,招生院校從中擇優錄取。生源不足時,從服從調劑的合格考生中調劑錄取。
5、考生被錄取後需辦理哪些手續?答:考生被錄取為國防生後,高校將《國防生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隨錄取通知書一並寄送學生本人。入學報到時,學生將本人及家長簽名(蓋章)的協議書遞交軍隊駐校選培辦,高校和軍隊駐校選培辦組織復審復查。復審復查合格者,協議書由高校和駐校選培辦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報請軍隊上級單位政治部批准後,正式確認國防生資格。
6、對國防生享受獎學金有哪些規定?答: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獎學金由學雜費和生活補助費兩部分構成,其中學雜費由軍隊與高校直接結算,生活補助費由駐校選培辦逐月發放給國防生本人。國防獎學金標准根據高校學費不同和市場物價變化適時調整,目前的標准為10000元/年。國防生還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但不得享受其他義務性獎學金。
7、國防生畢業時如何分配?答:國防生畢業時經高校和軍隊駐校選培辦綜合考評合格者,按照《國防生培養協議書》分配到軍隊工作。分配崗位和去向按照專業對口、人盡其纔的原則合理確定,在滿足軍隊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盡可能兼顧本人意願。國防生畢業後,主要補充到部隊專業技術崗位,部分適合擔任指揮乾部的,可補充到指揮崗位任職。
8、國防生畢業後如何確定職級待遇?答:畢業國防生享受同職級(銜)軍隊現役乾部各項待遇。首次確定職級、評授軍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以及住房分配,畢業國防生與同期入軍校學習的畢業學員相同。根據軍隊有關政策規定,本科畢業生定為副連職(或技術13級)、中尉軍銜(或文職8級)。畢業國防生的軍齡,夏季畢業的從報到當年6月30日起算,春季畢業和實行彈性學制於其他時間畢業的,從到軍隊報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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