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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天津市教委對本市2009年具有招生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名單進行公示。今年,本市共有81所學校具備招收初中畢業生資格。
在今年中招期間,市教委要求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要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嚴格按照招生程序進行,不得提前進入普通中學進行招生宣傳;不得乾擾初中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行提前招生;不得通過中介和個人非法招生;不得無檔錄取。有初中畢業生的學校,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部門之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提供生源和初中畢業生信息;不得通過向中等職業學校推薦生源收取費用;不得限制和強迫初中畢業生選報志願;不得扣押有關學校錄取通知書;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在招生中收取回扣。對違反招生工作要求的中職學校,市教委將取消其招生資格。
此外,今年本市部分中職學校將招收未昇學的高中畢業生。招收的未昇學高中畢業生,將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有針對性地開設專業,突出職業特色和專業特色。中職學校招收未昇學高中畢業生開展學歷教育的學制為一年,中職學校將於今年10月初辦理錄取手續。未昇學高中畢業生在中職學校學習期滿,可參加一次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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