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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民航大學的招生工作,保證我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考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招生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中國民航大學,校址:天津津北公路2898號。
第三條辦學性質:國家部委屬普通高等院校,隸屬於中國民用航空局,面向全國及港、澳、臺地區統一招生。第四條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高等職業技術。
第二章宗 旨
第五條中國民航大學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學校,現有碩士點25個,本科專業27個,高職專業5個。所設專業完全覆蓋民航發展和運營對技術和管理的需求。學校堅持『立足民航、服務社會、面向世界』的辦學指導思想,堅持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努力辦好特色高等職業教育。
第三章入學條件
第六條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並由省級招生辦提供考生檔案。
第七條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八條新生入學應參加本校體檢,考生身體條件應符合本章程第十二條規定。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中國民航局下達的文件執行。
第十條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計劃數為准。
第五章身體條件
第十一條飛行技術、空中乘務專業按民用航空相應的體檢標准,需提前進行體檢,體檢、面試和政審合格後方可填報志願。
第十二條報考本校的考生身體狀況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之外,結合民航專業特點,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斜視;嗅覺遲鈍;口吃;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5米以內,另一耳全聾者;肝功能不正常者。各專業的身體要求: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電子信息工程、航空機電設備維修、航空電子設備維修專業只招男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航空機電設備維修、航空電子設備維修等專業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3,交通運輸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6。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工業工程、交通運輸、通信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安全工程、信息安全、航空機電設備維修、航空電子設備維修、民航安全技術管理等專業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對於交通運輸專業,除上述所列條件外,應符合中國民航空管人員身體要求(參見中國民航局網站http://www.caac.gov.cn),新生入校後按行業標准進行體檢,不符合條件者將調整到其他專業。
英語專業需要通過省(直轄市)口試。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願考生。
第十四條對於進檔普通類考生,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數學、英語成績較好的學生可優先錄取。
飛行技術專業錄取規則:按照中國民航局主持召開的全國民航招飛錄取集體辦公會確定的錄取標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具體錄取標准按當年確定的標准執行。
空中乘務專業錄取規則:凡報考我校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空中乘務專業測試合格證方可報考。按照藝術類招生的地區,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所在地區省級招考部門所劃定的藝術類專科控制線以上,我校將按照綜合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高考英語成績×0.3)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照普通文、理類招生的地區,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願順序,按照高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同分數下,根據高考英語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對於定向培養考生,還需參照定向航空公司的相關要求。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分為無線電技術和自動控制兩個方向,分屬於電子信息工程學院和航空自動化學院。
第十五條對於進檔的普通類考生,在安排專業時,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六條對於實施高考課改方案的省、市、自治區,在考生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優秀者。
第十七條根據各省考生專業填報情況,學校有權與省(市)招生辦協商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學校有權與省級招辦協商撤回該
省部分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入學通知書由學校招生辦按學生檔案中的地址郵寄。錄取結果將在網上公布。錄取諮詢網址:www.cauc.edu.cn,電話:022-24092588 24092589
第二十條招生諮詢方式:電話022-24092126,E-mail(zsb@cauc.edu.cn)、現場諮詢會、網上查詢招生信息(www.cauc.edu.cn。)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一條本科四年,每年學費4200-5000元。高職三年,每年學費5500元,空中乘務專業(高職)每年學費10000元。學生公寓住宿費每年1200元。
第二十二條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貸款的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本學期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和鄉鎮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門提供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向學校的指定部門提出貸款申請。第八章獎學金
第二十三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經過評選可獲得各類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人民獎學金、天津市理工科獎學金等;此外,國內外民航企事業單位還在我校設立了20餘項獎(助)學金,獎金額度在200元至10000元之間。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資助困難學生。
第二十五條超當地重點線上50分(含)的考生(按750分滿分計),對錄取專業不滿意的新生,進校後第一學期,可申請轉專業。
第九章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六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後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本章程由中國民航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