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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經驗類別移民(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自2008年9月實施以來,為留學生提供了又一個申請移民的途徑。不過移民部提醒,留學生在上學期間所從事的在校的工作經驗,不能做為經驗類移民所要求的職業要求。而有律師認為,經驗類移民所規定的職業要求較高,即使對於本地的畢業生來說也難達到。
《移民信息匯編》(Lexbase)指出,符合經驗類別移民的工作經驗需要在學生畢業之後進行,而在校園內的工作沒有持有工作簽證所進行的工作不符合經驗類移民類別,而學生在上學期間,持有工作簽證所進行的校外工作經驗,也不符合經驗類移民對於職業的要求。
移民律師庫蘭(Richard Kurland)解釋,加拿大經驗類移民要求申請人的職業為加拿大國家職業標准(NOC)的0、A、B類別的工作,申請人可以從事兼職,但要有足夠的工作小時數而符合以上類別。不過,經驗類別移民的工作經驗必須要在學生畢業之後,因此在校期間的工作,無論是校內還是校外都不符合申請該類移民的工作要求。
移民律師錢路發現,經驗類別移民並沒有成為留學生熱衷的移民方案,而原因則是由於留學生畢業後,無法找到的0、A、B類別的工作,讓他們不符合整個申請要求。錢路認為,的0、A、B類別的工作對於本地公民和移民來說也難找到,更不要說留學生。
移民部數據顯示,本國在2009年共批准2,544份經驗類別移民申請,其中安省1,754人,卑詩省385人,亞省326人,其它的申請人則分散在其它省份。(摘自:加拿大《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