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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荔波縣教育局下發文件:全縣教職工本人及其父母、子女因天災人禍導致家庭財產重大損失或醫療救治費用在10萬元以上的,縣教育局除爭取政策援助外,需發動全縣師生愛心捐款救助,全縣教職工有責任和義務積極捐款。
據悉,該縣教育局出臺的文件還規定:全縣教職工的直系親屬(指父母,含岳父母)去世,是縣教育局乾部和各中學校長(含中學高級教師)、中心小學校長的,由縣教育局和教育系統工會送花圈,除按國家政策享受相關的補助補貼外,另給予500元的慰問金;是學校教職工的,由其所在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縣局乾部和各中學校長(含中學高級教師)、中心小學校長去世後需要召開生平介紹會的,由縣教育局主持,並由縣局相關領導致辭;是學校教職工的,由其所在學校領導主持並致辭。
同時,全縣教職工本人及其父母、子女因天災人禍(如重特大疾病、地質災害、水災、火災、車禍及其他意外傷害等)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根據困難程度,由縣教育局一次性補助500——5000元;教職工去世,由縣教育局一次性補助2000元,其子女還在上學且生活無依靠的,由貧困學生助學基金每年補助生活費到高中畢業為止,補助標准為小學300元每年,初中500元每年,高中800元每年。
教育局文件出臺後,在荔波縣引起了極大反響。部分教師表示,文件充分體現人文關懷,解除教職工工作和生活上的後顧之懮,但有些群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老師及其家屬因天災人禍導致家庭財產重大損失或醫療費用高昂,發動全縣師生愛心捐款救助無可厚非,但對於大多數貧困家庭來說,學生捐款的確是一種負擔。
據悉,由於教育系統人口龐大,每年荔波縣有很多教職工和學生出現了重大疾病或家中發生天災人禍,學生捐款救助非常頻繁。2007年,荔波縣甲良中學教師蒙琛患白血病,全縣師生捐款達到17萬元;2009年,荔波縣朝陽鎮13歲小學生莫永浪身患白血病,全縣師生捐款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