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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布的一項統計顯示,在該校今年錄取的研究生中,有38名新生棄學,其中包括1名博士生。該校有關負責人稱,棄學新生多為找到了理想工作。據悉,該校今年還有36名研究生申請推遲到明年再入學。
一時間,『名校學生棄學』引發了人們熱議。
棄學背後的黃色警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遭遇並非個例。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今年錄取了1700餘名研究生新生。開學1個月後,有29人未辦理入學手續,其中包括4名博士生。該校政法學院一位教師稱,學院3名未報到者中,有2人已就業,另外1人在考公務員。
在名牌大學棄學新生中,除研究生外,還有本科生。據武漢大學調查透露,今年該校錄取的本科新生中,有63人放棄上大學的機會。
今年7月,湖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公開透露:『去年湖北有3.5萬人被高校錄取,但沒有去報到。』
事實上,高校新生乃至研究生棄學現象,並非這兩年纔出現。據記者了解,早在2004年,全國就有46萬人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後選擇放棄,但這些『被棄』的高校主要集中在民辦、高職等院校以及極少量的二、三本類學校。
時至今日,由過去的二、三流大學和專科新生『棄學』,到國內一流重點大學、王牌專業的本科生乃至研究生『棄學』,這是一個讓人多少有點震動的信號。
學生有多種選擇的機會武漢大學對今年63名棄學新生進行了細致入微的回訪,並對這一現象的成因進行了探析。
武漢大學的探析結果顯示:『有10%的新生為已找到工作而選擇放棄;有30%因決定出國而放棄;有30%是嫌專業不理想擔心就業而未報到。』
『部分貧困學生可能會選擇放棄費用較高的名校而選擇能提供更多學費優待的二、三類學校,更有甚者,可能會選擇有就業保障的訂單式教育的高職、中職學校就讀。』
『新生棄學,說到最後,就是學生行使了選擇學校的權利』,華中科技大學社科院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社會學研究者李先生說,『將獨木橋拆掉以後,人們有了更多的選擇。以前,只有學校挑學生,現在,學生也可以對學校說不,可以自由地選擇就讀或者棄讀。』
一位網友說:『在我看來,從法律層面考量,考生填報志願,應被認為是一種特殊的「要約」;從這個角度講,我國高考(論壇)錄取制度的程序設計中,至少應該增加考生的「正式承諾」程序和期限。當考生不予「承諾」時,及時讓後面的考生「補缺」,最終減少落榜人數,這樣既不會浪費學校招生指標,也不會影響後面考生的錄取機會,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各方利益,可謂一舉多得。』
華中師大高教所所長董澤芳教授認為,隨著高考和研考錄取率的進一步提高和考生選擇空間的增大,高校新生『棄學』的現象會越來越普遍,並已經有了向重點高校和高學歷人群擴散的趨勢。雖然教育部門不能左右考生及家長的判斷和選擇,但可以設計嚴密合理的填報志願制度,既不浪費學校的招生指標,也不影響後面考生的錄取機會。同時,考生在報考之前,也最好慎重考慮自己的追求和人生規劃,不要盲目跟風以免耽誤深造的時機。